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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公安局夯实“主体责任”从严治党

 2017-06-20 15:18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 斌) 近年来,盐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锲而不舍抓作风,正警风,反腐败,促清廉,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助推从严治党,整饬警纪警风,坚持从严治警、依规治警。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分别与县局党委班子成员签订《盐津县公安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位局党委成员负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要求新任干部要勤于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好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严以律己,始终坚守“四道底线”,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根本上增强免疫力,作廉洁自律的表率,以自身的正气带动和汇聚本部门的正能量。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忠诚、责任、担当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态度及人人过关的态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了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的盐津公安队伍。

开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于6月初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法规等重要文件,要求大家通过学习,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贯彻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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