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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3 09:47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斌) 近年来,盐津县以管人用人为载体,盯紧“干部”这个关键因素,立规矩、挺纪律、建制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践“两个全覆盖”,确保反腐无死角。通过印发《盐津县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完善中共盐津县委工作规则、内部公务活动接待规定等,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为规范权力运行和纪律执行铺设了制度轨道,来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腐败案件作为自身的首要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最直接的手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通过完善乡镇纪委书记提名任免机制、“乡案县审”机制和约谈机制,全面落实“两个为主”。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候选人必须由县纪委提名,会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后,报县委决定任命。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进行汇报。实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制度。确保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
通过制定《盐津县巡察工作两年全覆盖和五年巡察规划》,明确巡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对6个单位开展巡察,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启动,第二轮巡察于6月初启动。力争到2018年对全县10个乡镇党委,61个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巡察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