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盐津着力解决拆迁农民长远生计

 2017-04-12 10:47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啟伦)近日,盐津县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出台《水田新区被征地拆迁农民长远生计社会保障实施意见》,拟采取多种方式结合,着力解决被征地拆迁农民的长远生计,切实维护生活和谐稳定,为推进水田新区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意见》适用明确,以依照《盐津县水田规划区人口界定实施办法》确定的搬迁安置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即户籍在水田规划区范围内,水田规划区范围内因原有居住房屋拆迁需重新解决居住条件的居住人口,和家庭享有土地承包权,并且70%以上面积的土地在水田规划区范围内,原有土地资源基本或全部丧失,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有土地资源不能使用,需重新解决生存出路的人口)为对象,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逐步建立“养老保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商铺经营”四位一体的被征地拆迁农民长远生计保障体系,逐步实现被征地拆迁农民家庭“学有所长、劳有所岗、老有所养”的目标。

 《意见》政策明确,养老保障方面,按照《盐津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试行)》文件执行,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技能培训方面,组织水田新区被征地拆迁农民开展免费劳动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由县人力资源办组织实施;就业服务方面,水田新区设置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被征地拆迁农民,由盐井镇政府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商铺经营方面,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商业用房,按照生产安置人口人均5㎡建筑面积配置购买指标(购置指标一经确定,遵循“增人不增指标,减人不减指标”的原则),购买价格按棚户区改造工程结算后的成本价计算,产权属个人所有,实行统一管理、出租、经营,出租、经营收入按购置面积进行分配。

  为确保有关政策顺利实施,《意见》对被征地拆迁农民和从事被征地拆迁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明确了严格的监督措施。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