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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2021-12-05 18:40  来源:昭通新闻网

生活在昭通中心城市的市民不知有没有这种体会:近几年来,每年看到的蓝天白云的天数更多了,城市的河流更加清澈了,空气更加清新了,人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更强了。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努力。

据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局认真履行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牵头主体责任,加强与责任部门协调,强化联动作战,扎实推进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

组建工作专班。为推进工作的落实,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改善环境空气及声环境质量工作小组、改善水环境质量工作小组、绿色环保理念宣传工作小组等4个工作专班,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专业工作小组,各专业工作小组分别承担起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各项工作的任务,扎实推进工作的落实。

强化问题整改。全市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城市周边面源污染防治,杜绝各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垃圾、固体废物等进入河道污染水体,对向河道排放污水、垃圾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惩处,并加大河道保洁力度,不断改善河流水质,确保城市水环境质量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生态环境整治标准要求。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到昭阳区利济河、秃尾河等地实地检查核实昭通中心城市生态环境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治要求,多次开出问题清单,责成责任单位对其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据介绍,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8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制办公室、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开展工作。各牵头单位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多措并举组织责任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

着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昭通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全市完成了燃煤小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黄标车淘汰等各项工作;每月通报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持续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完成昭通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华新水泥(昭通)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完成昭通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机动车排放检验正常推进。

加强城市河湖管理。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每年对全市河湖开展一轮大排查,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县(市、区)进行整改,并开展督察验收;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整治,2021年以来排查登记在册的47个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声功能区划(2019—2029)各项要求,将声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督促县(市、区)按要求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各县(市、区)正开展城市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积极树立环保理念。全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文明交通绿色出行”行动,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全社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正勇)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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