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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09:38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江鸣)近年来,盐津县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规范调解程序,逐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筑牢了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6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民间纠纷36832件,调解3683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36110件,调解成功率98%。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该县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组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体系。已建乡镇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9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1个,接边联合调委会3个,行业性调委会5个。以“四级调解网络”为主线,村镇联动、上下贯通。与四川省接边的宜宾县、高县、筠连县8个乡镇23个村建立了联防联调组织,实现了联防联调、共建共管。定期排查、零报告,村(社区)、乡镇、县落实旬、月、季排查、调处机制,逐级逐项分解责任归口处置到位,并严格监督奖惩。举办了三期县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聘请知名律师、法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广泛整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把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部门整合为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力量,在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全方位提供服务。
全面加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调委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对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成功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了10元、15元、60元三类补贴。成功创建市级规范化调委会15个,县级规范化调委会45个,信息录入人民调解案件数在全省县区中排名第二。2010年5月牛寨乡河口村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1年11月1日在云南省第四届人民调解员代表暨第六次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上盐津县司法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中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牛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豆沙司法所黄佑权获得“云南省首届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2年8月获得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荣誉称号),落雁司法所陈耀禄和兴隆司法所蔡国军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8月普洱镇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