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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2017-02-14 09:20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切实加强对全县党组织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盐津县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工作、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盐津县巡察工作两年全覆盖和五年巡察规划》,力争2018年全县71个党组织全部接受一轮巡察。

《规划》明确了巡察的内容,对71个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举止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帮结派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规违纪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对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权力运行、事关社会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整改、移交事项办理的情况进行巡察。

《规划》明确了全县巡察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2017年开展三轮巡察,巡察32个党组织;2018年开展三轮巡察,巡察33个党组织。明确了每轮巡察的时间,发布巡察公告,进驻被巡察单位,提交巡察报告,向被巡察单位作反馈,被巡察单位提交整改方案,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等七个具体时间。

《规划》要求,到2018年对全县10个乡镇党委,61个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巡察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对所有已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落地项目多、群众反映问题多、信访举报多、矛盾突出的乡镇、村(社区)开展“点穴式”专项巡察。

2016年,已成立3个巡察组,对3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发现问题86个。目前,被巡察的6个单位正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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