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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制定指导意见规范物业行为

 2021-11-05 10:06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几年,随着昭通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市民居住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接千家万户的物业管理服务直接影响到居民之间的和谐,进而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产生重要影响。然而,当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却跟不上城市的发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人员素质不够高、收费不科学等问题越发凸显,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矛盾突出,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明城市的创建。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昭通住建部门就把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对照中央和省级物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小区业主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秩序、物业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了《昭通市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营造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宜居宜业小区。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实到位,2021年7月21日至22 日,市住建部门举办了一期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来自全市住建(综合执法)系统、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35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加培训的彝良县分管领导表示,本次培训犹如“及时雨”,带来了满满的“干货”,必将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训企业也纷纷表示,一定会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解决好存在的各种问题,用心用情服务好小区群众。

同时,为确保指导意见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市住建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订物业服务企业市级考核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发布“红黑榜”等方式,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物业管理是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促进社会稳定、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昭通住建部门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持续推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真正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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