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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87】龙进品:一辈子 一件事

 2021-10-26 09:49  来源:云南信息报

【人物简介】

龙进品

云南南涧人

1993年从

西南民族大学毕业后

一直工作在

远离县城的基层法庭

是目前

我省在基层法庭工作

时间最长的大学生

现为南涧县

人民法院公郎法庭庭长

在条件艰苦的乡村法庭

他28年如一日

走乡串寨,化解纠纷

服务百姓,奉献基层

以真情维护民族团结

用法律构建和谐乡村

所承办的

上千个案件做到了

零上访、零投诉、零改判

多年来

屡次获得各级表彰

龙进品在办公室接待慕名找他咨询法律问题的当地村民。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人物事迹】

他扎根无量山下的

基层人民法庭28载

成了当地老百姓

处理纠纷的“110”

他没办过什么

惊天动地的大要案

却化解了

十里八乡

各少数民族群众间

鸡毛蒜皮的小纠纷

理顺了

各家的家长里短

他常年

身穿法官制服

行走在田间地头

用自己的双脚

丈量每一条羊肠小道

播撒法治理念和思维

助力百姓

攻坚脱贫和乡村振兴

|考上大学 轰动乡野|

公郎法庭位于无量山下,除了公郎集镇稍微平整外,其余地方均为山村,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属典型的高寒贫困地区。龙进品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

32年前,龙进品考入西南民族学院(现西南民族大学),成为了公郎镇上第一名大学生,也成为当时轰动乡野的一桩大喜事。穷乡僻壤出了名货真价实的大学生,乡亲们都激动地聚到一起,三元五元为小龙凑学费。

回忆往昔,龙进品感慨不已,自己从乡里到县里再到上大学,学费都是乡亲们凑的,特别是他离家求学的那一天,全村男女老少自发为他送行,依依不舍拉着他的手,嘱咐的话说了又说。

“学成返乡,回报乡里”

是当年18岁的龙进品

萌发的初心

这成为他求学的动力

人生的基点

这朴实的愿望像一束光

指引着龙进品的人生选择

|学成回乡 扎根故里|

4年后,龙进品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归来,听从内心的召唤,没有在城市里盘桓,而是风尘仆仆回到故土,一头扎到基层。

在南涧法院马鹿田法庭工作一年后,1994年,他来到公郎法庭工作,2003年担任公郎法庭庭长至今。从来到法庭那一天起,龙进品真正做到了以庭为家,28年他和法庭已经融为一体。

作为法律专业人才,龙进品有多次升迁调动机会,许多同学对龙进品始终坚守在基层工作表示不解,他却说——

公郎是我出生和成长的地方

是我的乡愁寄存地

我虽然撑不了一片天

但可以为父老乡亲们打一把伞

做一点我力所能及的事

|翻山越岭 巡回审判|

公郎法庭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内最南边的一个法庭,是大理州法院系统的南大门,也是南涧法院目前派出的唯一基层法庭。

公郎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民族杂居、山高谷深、道路崎岖的典型山区村落。如果不熟悉、不理解、不尊重当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就没法取信于民,顺利开展审判工作。

为了方便群众,一年中三分之一的时间,龙进品都在走乡串寨、进村入户,翻山越岭开展巡回审判,见缝插针普及法律常识。

每逢下乡办案之余

龙进品尽可能地了解掌握

各个民族的良风习俗

将其融入到情、理、法中

进行调解、执行

往往事半功倍,效果良好

“有事情,找小龙”

是当地乡民们挂在嘴边的话

|金杯银杯 不如口碑|

龙进品会五种不同的少数民族语言,耐心极佳,遇上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总是逐字逐句用少数民族语言翻译,更重要的是他办案讲求公正,不偏不倚,双方当事人结案后都心服口服。

问起如何调解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纠纷,龙进品有一套经验,他说,“你看进入彝寨,只要和彝族兄弟一道端起酒碗,说一声‘一咕噜毙格’(彝语一口干的意思),什么事情就都好说了;办案或接待来访时的开场白,只要说一声‘有话好好说,莫喔哩’(好吗),当事人觉得你懂他们的语言好交流,就会逐渐变得心平气和。”

身为一名回族法官,每次下乡前,龙进品都要准备几天的干粮,饿了就啃块粑粑,渴了就喝山沟里的溪水。

一次因忘记带干粮和水,龙进品在山泉边用手捧水冲饥解渴时,被一位打柴归来的布朗族大嫂看到,低语一声“这不是龙法官吗?”并把怀里的荞面粑粑硬塞给龙进品。

龙进品感叹道:“这样的礼遇我不知遇到过多少次,金杯银杯比不上老百姓的口碑。我能够有今天,在人生之路上每跨出小小一步,收获每一次成功,都凝聚着父老乡亲的呵护和帮助,群众的认可比什么都重要。”

28年来扎根基层

龙进品践行了

他的初心和使命

从“时代先锋”到

“爱民为民模范法官”

同事们称他

“一身荣誉、两袖清风”

年复一年

龙进品成了

老百姓心中

无量山的守护人

一位央媒记者用

“一辈子,一件事”

归纳了

龙进品的职业生涯

这辈子,他都在做着

司法为民这件事

龙进品在下乡办案的途中,遇到了他10多年前办理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木家湾村彝族妇女李阿柄,赶紧上前帮忙。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荣誉档案】

2010年7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法官”

201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11年1月被中共云南省委评为“爱民为民模范法官”;

2011年2月被中央宣传部评为“时代先锋”先进典型;

2011年4月被云南省政府评为“云南省先进工作者”;

2011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2018年4月被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评为“首届大理楷模”。

来源:云南信息报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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