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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30 09:23昭通新闻网讯 7月以来,昭通市盐津、水富等县连续出现极端异常天气,多地连遭暴雨袭击。为切实严明防汛救灾纪律,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各受灾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出通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要求切实把防汛救灾纪律挺起来、立起来。
盐津县“7•05”洪灾发生后,盐津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各乡镇抢险救灾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时,发现兴隆乡党委书记陈某某和乡长唐某抢险救灾期间未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未履行报备手续擅自离岗;落雁乡政府副乡长王某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7月8日,盐津县委办对“7•05”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期间,乡镇领导干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事隔3日,盐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上述3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