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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要明确“为谁办”

 2021-10-20 16:3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是践行党的优良传统、初心使命、根本宗旨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以服务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结果为目标,明确“为谁办”“办什么”“怎么办”,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

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明确为谁办实事。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是时空的距离,而是人心的空隙。要切实打通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就不能把办实事弄成“作秀”,不能只是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让“为民办事”变成“为名办事”。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把人民放在首位,厚植人民情怀,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治追求。常怀为民之心,常兴为民之举,把群众当成自家人,用真情温暖群众,把好事办好、把民心焐热,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我们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温度”。

以服务问题为导向,明确办什么实事。为民办实事关键在于办,这就需要党员干部俯下身子、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需求,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入、做细致、做到位。群众需要办理的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因此,党员干部解决群众问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聚焦重点问题,围绕民生项目清单,精准发力,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将事关群众的一件件事“精准办”“马上办”“经常办”,才能将“办实事”真抓实办,一办到底。

以服务结果为目标,明确如何办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最终要看办理结果,结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而要让群众满意,就不能把“办实事”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只有始终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把百姓的“烦心事”办成“开心事”,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把群众的“表情包”作为检验工作的“晴雨表”,纾解“痛点”、打通“堵点”、解决“难点”,让群众看得到变化、见得到成效、摸得着幸福,才能在为群众办实事中赢得民心民意。

邱有昆


审核:王明贵   责任编辑:张宗健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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