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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国税成功开出第一份“营改增”试点行业发票

 2016-05-02 09:14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 曾华)2016年5月1日凌晨00:01:36时,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成功开出全县第一张金融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20.00元;随后,盐津县建筑工程公司开出全县第一张建筑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60.00元;盐津县建筑工程公司开出全县第一张建筑业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24.00元;盐津鸿鑫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出全县第一张房地产业增值税普通发票2000.00元,税额100.00元;盐津金色年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开出全县第一张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600.00元,税额48.00元。与此同时,盐津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窗口为盐津电力物资经营部二门市代开出全县第一张安装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800.00元,税额54.00元;为罗辉文开出全县第一张工程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23742.49元,税额3604.15元。这7张具代表性发票的成功开出,标志着盐津县“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成功上线运行,实现了盐津县国、地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无缝对接和友好合作,给前期的“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一个完美的阶段性总结。

自国务院决定扩围“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盐津县国家税务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兵遣将,举全局之力,按照“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目标要求,把握工作环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夜以继日,挑灯夜战,连续两周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人少事多的重重困难,日夜奋战在“营改增”试点工作第一线,为今天发票的成功开具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县局领导以上率下、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始终坚守在工作第一线,与前沿同志一道精诚团结、努力作为,既然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营改增”试点行业成功开具发票奠定了基础。盐津国税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为“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6月征期成功申报纳税吹响了激励奋进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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