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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五举措”实施易地扶贫

 2016-04-26 17:27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刘芳)近年来,盐津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规划扎实推进扶贫工作,结合该县实际,采取“五举措”实施易地扶贫。

机制保障“两手抓”。为切实加强易地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了盐津县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和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双组长,发改、住建、扶贫等部门为成员,调配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高位推动工作的综合指挥和协调开展。按照“先建机制,后搞建设”的原则,创新建立管理机制,在各村(社区)成立了理事会,各安置点也成立了“两会”(即联建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联建委员会由搬迁群众选举的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委员会由乡镇、村、工程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组成,“两会”成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通过采取“统规联建”等方式实施安置点建设,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由“两会”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管,实现搬迁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搬迁对象“两对接”。依据《盐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搬迁对象既要是云南省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标注为需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又要是住建部门“农危改”系统中的D级危房户,必须实现两网对接、数据一致,才能实现搬迁对象的精准覆盖。

搬迁安置“三进一建”。按照《盐津县整县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创新采取“三进一建”的安置方式(即进县城、进集镇、进现有村庄和建设新村),实行“阶梯式”扶持补助标准,为易地搬迁对象提供了多元化选择,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搬迁意愿和搬迁热情。

规划设计“两结合”。安置点建设充分与美丽乡村、乡村旅游建设相结合,坚持提前谋划、一步到位的原则,科学定位、综合考虑,为安置点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安置点设计充分发掘、传承、彰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人文风情、环境资源等元素,认真做实地勘、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安置点建出特色、建得美丽。

搬迁发展“双配套”。即产业配套,充分发挥盐津白酒、竹子、蔬菜、乌骨鸡、中药材、茶叶六大资源优势,积极扶持搬迁户发展农特产业。功能配套。安置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拥有一个文化广场、一个农村淘宝店、一个电子金融网点、一个卫生室、一个公共厕所、一个便民超市、一个活动室“七个一”工程建设,完善功能配套,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截至目前,该县确定出需搬迁农户4500户16720人(其中2016年和2017年均需完成搬迁1580户5852人,2018年需完成搬迁1340户5016人,需建设安置点34个,计划总投资10.9亿元。现第一批集中安置点9个已全部开工,第二批集中安置点7个已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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