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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9:35本网讯(通讯员 罗斌) 近日,盐津县针对宾馆电梯安全运行情况,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行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据悉,此次行动对盐津景泰大酒店投入使用的电梯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造单位是否依法取得资质,电梯使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是否在显著位置,是否有维保单位,是否有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通过检查发现盐津景泰大酒店使用的电梯超期未检、无维保单位维保、无作业人员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盐津景泰大酒店存在的问题,县质监局以“盐质监责字(2016)第2号”文件责令盐津景泰大酒店立即停止使用该电梯,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