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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一村民照顾受伤猕猴 猕猴伤好后将放归自然

 2016-03-29 09:56  来源:来源:云南网

最近3天,一条关于“昭通市盐津县庙坝镇村民抓住一只大猩猩”的消息刷爆了当地微信圈,迅速引发众网友对它的各种关爱和救助。昨日,晚报记者通过多方核实得知,据初查,这只被当地一名热心村民发现后悉心救助的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不是大猩猩。目前,这个腿部受伤的猕猴正在该村民家里养伤,待伤势痊愈后将放归山林。

“村民抓住大猩猩”

本月25日起,不断有网友在微信传播一条让盐津当地人无法平静的消息:“盐津庙坝镇小寨村村民抓住一只大猩猩,麻烦有关部门来带走。”当天,在昭通市新媒体中颇有名气的“大盐津”微信公众号也头条关注此事及最新进展,呼吁各方好好善待和保护这个“稀客”,更是让这条消息的关注度迅速升温。

据了解,当天上午,盐津县庙坝镇小寨村村民罗某听到自家的狗狂吠不止,赶忙出门查看,意外看见一只猴子,虽然其左腿有明显伤痕,行走不算灵活,却仍然野性十足、顽劣暴戾,时而抓耳挠腮,时而蹿跳怪叫。见状,在场乡亲均认为这不是一只普通和常见的猴子,应是一只生性凶猛的大猩猩。随后,村民合力捉住了这只“大猩猩”。

初步断定是猕猴

“以前,森林公安民警多次说过,遇到熟悉或不熟悉的野生动物后,都不能私自处理,我看,还是要及时跟他们联系一下。”随后,罗某打电话、发图片,迅速向盐津县森林公安局、盐津县林业局野保办报告了相关情况,并请求工作人员前来处置这只“大猩猩”。

根据这只“大猩猩”的体型、毛色、叫声,再通过网上图片比对,盐津县林业局野保办完全排除了这只猴子是大猩猩的可能,初步断定它是一只在当地并不鲜见的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就在25日当天,在得到盐津县森林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和技术指导后,罗某收养了它,请人为它疗伤,一直把它当作“贵客”一样地热情款待,当地群众闻讯后纷纷前往罗某家看热闹。

盐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目前,这只受伤猴子伤势正迅速恢复,待其完全恢复健康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会及时把它放归山林。

春城晚报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钟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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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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