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9-28 06:44今年以来,彝良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组织部门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系列重要部署,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与乡、村两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抓实“四项机制”措施,真正把村级集体经济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融合推进,有效破解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彝良县成立了县、乡两级2021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组,先后召开领导组会议、部门联席会议、项目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0余次,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任务动态管理。
建立项目扶持机制。对表年度任务清单,督促和指导15个乡(镇)155个村(社区)落实了286个集体经济项目支撑。为确保项目及时有效落实,彝良县先后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240万元对全县88个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扶持;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500万元,采取县级整合实施肉牛养殖项目的方式,对14个乡(镇)30个村(社区)进行扶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统筹整合第六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40万元,对上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58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扶持;采取县级统筹、乡(镇)整合、村级实施三种方式,共组织实施项目10个。
建立预警通报机制。印发了《彝良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压实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定期收集各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动情况,不定期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目前,已收集乡(镇)工作推动落实情况8次,听取乡(镇)汇报发展思路12次。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预警,印发了《关于上半年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预警通报》,把全县15个乡(镇)15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直接通报到各乡(镇)、各挂联单位。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和工作硬指标,与乡、村两级述职评议、干部考核、绩效发放、评先推优直接捆绑,纳入年度乡(镇)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在评先树优、提拨使用、职称评定等方面对有关人员予以优先考虑;按照每个乡(镇)100万元的标准,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成绩最好的3个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成效不明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未能如期达标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由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并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取消本年度党政班子成员评先推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分管负责同志一律就地免职,并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检查考评中或者经举报发现乡(镇)、村(社区)有做假账、虚报经营收入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考评的,按相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截至7月底,全县15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198.885万元,其中,收益1万元及以下的101个、1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34个、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8个、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1个、10万元以上的1个。
通讯员 杨刚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