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9-23 10:30柴峻峰 摄
山变绿了,水变清了,河道宽敞了,空气清新了。走在赤水河边,见到满山苍翠、绿树成林,过去的荒山已退耕还林,记者感慨不已。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守住一片蓝天、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建设一座果城的“四个一”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持续优化,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稳固,谱写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昭通篇章。
张永刚 摄
全市高位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化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减少城市燃煤消耗,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老旧车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率达99.7%,深入推进“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扎实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九大攻坚行动”,全市清退小水电站324座,拆除镇雄、威信两县小水电站17座,进行复垦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昭阳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污水管网全覆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78.84%提高到97.29%,昔日的“垃圾河”“黑臭河”嬗变成“生态河”“景观河”。坚持应搬尽搬,应退尽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8.26万户35.47万人,退耕还林还草、还竹还果322万亩,让人搬到人该住的地方、让树长到树该长的地方。持续开展“森林昭通”建设,完成营造林526.69万亩,林地保有量达186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53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十二五”末的35%提高到2020年的47.2%。着力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53.95%提高到99.25%,划定畜禽禁养区700个、面积4896.2平方公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稳步提升。健全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赤水河流域、金沙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57件,罚款10110万元。
张广玉 摄
全市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整改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249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出台《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加快《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签订《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昭通共识》,在全省率先签订地方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设立市级生态补偿基金。
黄跃达 摄
全市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昭通入选全国首批“国民休闲旅游胜地”。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盐津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盐津县、绥江县、水富市)、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27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社区)951个,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提升。
钟怀滴 摄
全市开展环评审批服务,服务白鹤滩水电站和水电铝、水电硅等重大项目建设及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建设,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完成486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2271家排污登记,基本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回眸“十三五”,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全市将聚焦“三个定位”“四篇文章”,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全域综合治理,真正当好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