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创新机制精准脱贫

 2016-02-26 19:55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廖代江 盐津县紧紧围绕“三年脱贫,五年小康”的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保障,激发扶贫开发的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确保到2018年,全县6个贫困乡镇、55个贫困村、80135贫困人口全面实现脱贫出列。

首先是创新扶贫攻坚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鼓励采取“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群众参与预算的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建设,不断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二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县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定点扶贫、挂钩扶贫、驻村帮扶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支持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三是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按照“贫困行政村四通四有”“特困自然村五通一有”“贫困户十有一保障”工作目标,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缺什么就建什么、差什么就补什么的方式,制定具体可行的扶贫项目建设规划,各部门项目资金安排分配重点要向贫困乡镇、村倾斜,并优先安排到计划脱贫出列的乡村,要覆盖到最边远的贫困农户,不留死角。实现精准规划、精准实施、精准扶持、精准脱贫。

四是优化驻村帮扶机制。由农办牵头,进一步统筹协调各驻村帮扶单位和扶贫工作队深入实地开展工作,积极协助村两委找准制约因素,研究发展思路,制定脱贫规划,指导项目建设,确保上级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五是改革资金管理机制。由财政局牵头,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要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的拨付和报账速度,配套增加县级财政资金投入,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加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考核,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六是健全金融扶贫机制。由金融办牵头,通过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提高农村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用好用活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继续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不断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扶持与服务。

七是改进扶贫考核机制。由组织部牵头,制定出针对贫困乡镇、贫困村的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细化考核相关指标,关键对乡镇、村当年扶贫工作成效、重点任务完成、减贫人口数量和组织领导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核结果要作为乡镇、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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