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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公安局十五项措施为民办实事

 2021-09-17 09:05  来源:昭通新闻网

自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大关县公安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以实招办实事、以实干求实效,推出了便民利民15项服务措施,深受广大群众认可与点赞。

简化部分落户资料。取消出生(迁入)落户需提供书面申请书的要求,由派出所打印户口登记表(迁入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即可办理。

非婚生育落户先落后迁。非婚生育子女随父落户但无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的可以将女方户口迁入男方后再登记子女户口,也可随母落户后迁入男方,杜绝因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而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

回迁户口减证便民。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减证便民的决策部署,针对离婚迁移户口的、迁回原籍(原址)的,农村地区取消提供“两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证明;城镇地区取消提供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落户地址发生变化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放宽租房落户条件。购买小产权房后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落户的,房主在派出所申请办理租赁(出租房)登记手续后,以租房落户迁入。

解决集体户落户难。对无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需办理分户、迁入业务申请的,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可以凭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合法稳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建立“社区集体户”,用以登记在社区既不符合设立家庭户条件、又不符合集体户落户条件的人员户口,着力解决“无处”落户难题。

免费申领、换领户口簿。公民首次申领、换领户口簿的,免费办理。

事实收养落户难问题。无法提供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构事实收养公证书的被收养儿童落户,经公安机关采集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出具证明,经落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以存疑户口登记落户。

身份证代领更方便。因求学、经商、务工等原因不能到派出所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可由亲属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派出所代为领取。

死亡注销取消村级证明。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确因死亡需注销户口的,无需村(社区)出具死亡证明,家属即可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注销户口业务。

专班定期研究解决疑难户口。成立疑难户口问题专班,实时研究解决疑难户口登记问题,真正打通“百姓有需求,民警想办法”的最后一公里。

部分车驾管业务就近办。将机动车灭失注销、机动车违法查询、机动车公告查询、驾驶证审验查询、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等6项业务权限下放到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群众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就近办理。

企业车管“一对一”服务。建立辖区重点企业车管业务“一企一警”联系制度,对企业车辆实行“一对一”跟踪提醒服务,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放宽货运车辆入城标准。大关县城货运车辆入城核载量由0.45吨放宽到0.5吨。

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除县城摩托车驾驶证考点外,在乡(镇)增设5个摩托车驾驶证考点。同时,结合报名人数,可在其他乡(镇)设置临时考点。

研发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平台。推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软件,租赁双方可将房屋寻租、出租信息通过软件推送,实现需求双方点对点交流。通过平台实时登记信息,在方便服务群众的同时推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高效管理。

一件件好事、一桩桩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备受广大群众称赞与认可。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户籍业务4.2万件、身份证业务2.3万件、车驾管业务3.1万件。“办事通”“云南公安”网络平台推广应用上门服务群众2870人次,群众通过自助终端办理业务1675项,及时受理办结“互联网+公安政务”事项2750件。办结涉企业务215件,排查整改隐患209处,查处案件7件,化解纠纷26起,涉企警情同比下降25%,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显著提升。

通讯员 张喜彬 陈远娇 


审核:范云   责任编辑:张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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