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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5 18:24本网讯(通讯员 王峥)12月4日上午,按照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盐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法院、工商、安监等多部门在老县城佳慧超市门口联合开展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重点就新版《食品安全法》、食物添加剂常识、预防食物中毒等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并向过往群众发放新版《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食品添加剂基本常识》、《预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宣传单,以及印有宣传标语的环保袋和围裙等相关宣传物品,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100本、宣传单100张、围裙与环保袋各100个,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进了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促进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