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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7 17:33记者 王明贵
盐津县柿子镇岔河村麻地头、石仓头、倒槽三个村民小组52户193个苗族同胞搬进了瓦房坪子崭新的砖混楼房,告别了不通水、不通电、不通路的贫困生活,70岁的熊启芬老大娘戴上眼镜很悠闲地在家门口秀十字绣,她连声称赞现在的日子真幸福,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幸福生活。这是盐津县2012年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的结果,让苗族同胞彻底告别了居住茅草房的日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盐津县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3290元达到2014年的 6523元,人均有粮达到400公斤以上;贫困人口从2010年底的12.21万人下降到2014年底的80135人,年均递减贫困人口1.5万多人。
“十二五”以来,盐津县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促进贫困农户增收、减少贫困人口作为工作核心,按照“程序管理、群众参与、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以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为契机,认真科学规划,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全县“十二五”扶贫规划,充分结合乡村实际,科学规范编制项目,使项目申报、立项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实施效果。同时,整合各部门资金,使涉农资金优先投入扶贫项目建设,引导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出钱、出力、出计,大力支持党建扶贫点、挂钩帮扶联系点的扶贫项目建设。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工作下沉到村、对象追踪到户、措施落实到人、建设落实到点,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力求达到发展一片、致富一方的目标。
2011年至2015年6月,全县共争取各类扶贫项目241个,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5174.4万元,相比2001年至2010年十年的扶贫资金由7747万元增加了7427.4万元,特别是2013年、2014年均超过5000万元,2015年已争取项目9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5万元,预计到年底将超过40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呈显著增长态势。其中柿子镇整乡推进项目1个2000万元,全县整村推进项目199个5335万元,产业项目27个13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转移安置贫困农户160户800人,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00万元、项目贴息资金101.4万元,溜索改桥项目3个3195万元,奖补资金项目11个470万元,专项安居工程1263户1263万元,太阳能热水器补助1000户100万元,互助资金100万元。
为了使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盐津县结合乌蒙山片区覆盖昭通10个县区的实际,积极加强与片区内其他县区的协调联系,加强与周边县区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积极整合各类资源,特别针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努力争取上级支持,片区开发建设进程加快,农村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程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县已完成乌蒙山片区开发建设投资71.59亿元。2011年以来,共投入专项资金3870万元,完成村组公路新建和改造791公里;投资2255.8万元建设桥涵19座;投入315万元,完成户间道路硬化80公里;对2053户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进行了新建和改造,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这些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贫困状况“对症下药”,盐津县按照“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全盘布局、连片发展”的思路,通过加大对优势产业项目的扶持,并充分结合当地实际,着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同时,不断创新产业发展思路,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发展模式,促进产业连片打造和规模发展。2011年至2014年共投入专项资金4097万元,发展了以竹子、干果、中药材、乌鸡养殖为重点的农村脱贫致富产业,为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柿子镇实施以打造方竹产业为重点的“五个万亩”农业产业基地,制定实施了具有柿子特色的立体农业发展规划(“3层万亩产业带”),在海拔1200米以上地区发展方竹,在海拔800米以上山区发展天麻、中药材、核桃,在海拔800米以下的地区发展香桂、水果、蔬菜,形成了以方竹为支柱产业,以中药材、核桃、香桂、李子为主要产业的“五个万亩”农业产业基地。截至目前,柿子镇已发展方竹6万亩、中药材4万亩、李子1万亩、核桃两万亩、香桂1.5万亩, 全镇农业产业基地达到了14.5万亩。同时,该镇在整乡推进项目安居房建设中,通过采取与新农村建设工程相结合打造的方式,充分结合当地民居风俗特色,严格遵循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实用美观、经济宜居的原则,建设完成安居房519户,有效解决贫困偏远山区群众住房问题,实现从茅草房、杈杈房、泥土房到新农村特色安居房的大跨越,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居住环境。
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科学文化素质落后、思想观念落后和生活水平落后等因素制约了贫困群众脱贫的难度,因此,盐津县因地制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开发项目、科技培训项目等,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该县通过把好招标关,凡达到招标规定的项目,坚持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实施;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关,通过招标的项目,邀请监理部门负责项目质量监督,由群众施工的项目则由扶贫部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达到计划要求方可全额拨款;把好资金管理关,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进度拨款和实行报账制;把好验收关,每个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同时,县委、政府每年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位,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