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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各县疫情管控再升级:容留“三非”人员顶格处罚;举报最高奖10万元

 2021-07-28 21:54  来源:昭通新闻网

①7月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1例(云南16例,福建3例,广东3例,四川2例,北京1例,天津1例,上海1例,山东1例,湖北1例,陕西1例,甘肃1例),本土病例55例(江苏48例,四川3例,辽宁2例,云南2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②截至7月28日14时,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41个。

③南京禄口机场720疫情进展情况:截至27日24时,本次南京禄口机场720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4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南京本地报告共报告确诊病例15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外溢4省10市共报告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

④云南整体情况:自7月4日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以来,截至7月27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8例(中国籍41例,缅甸籍47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缅甸籍)。其中,瑞丽市共报告确诊病例79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陇川县报告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近日

国内疫情

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增大

昭通各县(市、区)再次发布通告

提醒市民加强疫情防控

容留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住宿

一律停业整改,顶格处罚

("三非人员"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

开通新冠肺炎疫情线索举报电话

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

昭阳、鲁甸2县(区)教体局发布通告

要求加强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

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提醒

非紧急必要,建议取消或推迟出国出境计划

具体内容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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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目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周边国家疫情形势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暴发,截至7月27日,全国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41个。昭阳区周边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今后一段时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返弹,全面恢复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加大“内防输入、外防反弹”工作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凡14天内从境外及云南瑞丽、陇川,江苏南京、宿迁,辽宁沈阳,四川绵阳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昭返昭人员,以及与中、高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达昭阳区后应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并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一码双查”。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抓好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政企服务大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影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管控工作,将措施精准细化到最小防控单元,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和健康码“双码”查验工作。对查验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引导其就近接种;对排查不彻底,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四、强化站点服务。昭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统筹整合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在交通要道、客运站等人群流动性较强的点位,规范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及流动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健康查询、疫苗接种等服务。

五、严防人群聚集。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村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作用,按照“红事白事简办”和“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原则,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防人群聚集。

六、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重点场所(含机关单位)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健康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卫健部门报告。区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要询问患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并实行闭环处理。

八、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面排查到位。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网格要压实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昭返昭人员及商贸物流,第一时间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区广大父老乡亲要落实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昭阳区教育体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建立群体免疫屏障,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现将全区教体系统新冠疫苗病毒接种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区教体系统教职员工必须在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因禁忌症不能接种的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二、各校要督促15—17周岁学生在7月30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督促12—14周岁学生在8月1日—10日完成第1剂次接种工作,所有12—17周岁的学生在9月30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

三、各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名时要严格查验学生的疫苗接种证明,学生在报名时要主动提供相关接种凭证(如健康码),若适龄学生有未按要求完成疫苗接种的,由学校督促限时完成接种。为保障秋季学期各学生顺利入学,请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及时接种疫苗,在开学时主动向学校出示接种凭证,以供查验。

四、各校要利用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家长会、主题班会、专题健康知识讲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引导学生家长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特此通告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鲁甸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境外疫情形势,坚决做好境外偷渡和“三非”人员等重点人员,以及重点环境排查管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铜墙铁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和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7月12日以来,凡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请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地区。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各类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发现的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通知属地乡(镇),落实管控措施。对发现未接种人员或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报属地乡(镇),并劝导其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县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宾馆、酒店、出租屋、小旅馆落实小旅馆(店)身份信息登记全覆盖进行督查、抽查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对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等重点人员排查处理到位,对发现容留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住宿的,一律停业整改,顶格处罚。

三、强化境外偷渡和“三非”人员等重点人员管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隐瞒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入昭人员。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并抓获偷渡人员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偷渡人员抓获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他人实施组织偷渡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每破获1起案件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重点人员、物品、场所常态化筛查中,每检出1例阳性标本,给予送检单位10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电话:8444110;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四、减少人员聚集。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民俗活动和宗教活动,农村地区严控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举办。需要举办的单位,请提前7个工作日向指挥部报备,民俗活动和宗教活动严禁非本地人员参加。私人场地所有人、公共场地管理部门,不得私自向申请单位提供场地。若违规开放场地,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居民应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请18周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居民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我县已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近日还将陆续启动12—14周岁及其他年龄段人群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6日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目前,国际国内新冠肺炎防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江苏省南京市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泸州市、绵阳市、宜宾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情况,云南输入性病例、本土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不断增加。目前正值暑假,人流量增加,为确保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生命健康,维护校园安全,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县教育体育局致信全体家长朋友:

一、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村(社区)做好疫苗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鲁甸县已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近日还将陆续启动12—14周岁及其他年龄段人群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各位家长朋友要充分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性,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请尽快带领您的孩子就近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咨询接种。

二、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各家长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提高警惕,切勿麻痹大意。每天关注疫情动态,学习防疫科普知识,常备家庭消杀工具,以身作则落实好防疫要求,持续关注孩子健康状况。

三、严格遵守门禁管理。各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学校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询问、登记”制度,按规定做好防疫措施后,方可入校,希望家长朋友积极配合。

四、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全体家长及学生近期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前已有江苏南京市、四川泸州市、宜宾市、绵阳市旅居史的家长或学生,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按相关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不得漏报瞒报。

五、减少聚集活动。全体家长及学生尽量减少外出,不聚会、不聚集,远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接触陌生人。

六、生病及时规范就诊。与学生共同生活的家长、亲属,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报告情况。

七、做好个人日常防范。各家长要教育引导孩子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公筷制、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在家就餐,避免集体性聚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充足睡眠,提高自身免疫力。

八、相信科学不信谣。家长朋友们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学习防疫科普知识,保持平稳心态,相信科学,坚决抵制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请家长朋友们认真阅读告家长书,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战“疫”!共同保障您和孩子的健康。非常感谢您对鲁甸县教体系统防疫工作的支持!

祝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

巧家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际疫情进一步蔓延,多个国家因“德尔塔”变异毒株暴发新一轮疫情,我省周边部分国家疫情处于失控状态。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暴发已波及5省10市,疫情溢出风险持续增加,内防反弹压力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反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请广大人民群众14天以内,凡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地区。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宾馆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红码”“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通知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对发现未接种人员或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劝导其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县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将不定期对酒店、宾馆、小旅馆落实身份信息登记全覆盖进行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对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等重点人员排查处理到位,对发现容留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住宿的,一律停业整改,顶格处罚。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请18周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群众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我县已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近日还将陆续启动12—14周岁人群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减少人员聚集。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民俗活动和宗教活动,农村地区严控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举办。确需举办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辖区指挥部报备,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私人场地所有人、公共场地管理部门,不得私自向申请单位提供场地。若违规开放场地,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重点场所(含机关单位)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属地乡(镇)或卫生部门报告。县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网格单位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入巧返巧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县广大群众要落实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八、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隐瞒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入巧人员。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并抓获偷渡人员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偷渡人员抓获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他人实施组织偷渡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每破获1起案件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重点人员、物品、场所常态化筛查中,每检出1例阳性标本,给予送检单位10万元人民币奖励。

咨询举报电话:0870-7127266;0870-7123488。

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号

目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周边国家疫情形势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暴发,镇雄周边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今后一段时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返弹,全面恢复疫情防控战时状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凡14天内从境外及云南瑞丽、陇川,江苏南京,辽宁沈阳,四川绵阳、泸州,安徽和县、芜湖等中高风险地区返镇入镇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达镇雄后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一码双查”。全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车站、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快递物流、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和健康码双“查验”工作。对查验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引导其就近接种。对未落实相关查验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为便于广大旅客顺利出行,请大家先接种疫苗再出行。出行当天仍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请务必提前至少1小时到高铁站、客运站临时接种点主动接种疫苗。

四、强化网点服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统筹整合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在交通要道、客运站等人群流动性较强的点位,规范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及流动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健康查询、疫苗接种等服务。

五、严防人群聚集。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村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作用,按照“红事白事简办”和“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原则,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防人群聚集。

六、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重点场所(含机关单位)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健康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和卫健部门报告。县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

八、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县广大父老乡亲要落实疫情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座机):0870—3133189

手机:19984000300;15125309521

县疾控中心(座机):0870—3133005

手机:13887040579;15752677796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和事,县指挥部办公室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彝良县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周边国家疫情形势严峻,国内疫情多点爆发,省内疫情存在传播风险,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和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凡14天内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彝入彝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行动轨迹交叉的人员,到达彝良后应立即向所属单位、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地区。

二、严格实行“二码联查”。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快递物流、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在严格落实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通知属地乡(镇),落实管控措施;对发现未接种人员或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报属地乡(镇),并劝导其尽快就近接种。对未落实相关查验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三、从严管控“三非”人员。县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将不定期对酒店、宾馆、小旅馆落实身份信息登记全覆盖进行督查、抽查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对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等重点人员排查处理到位。对发现容留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住宿的,一律停业整改,顶格处罚。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隐瞒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彝人员。对提供线索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提前报属地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向县指挥部报备,同时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乡(镇)要履行属地责任,落实“红事白事简办”和“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控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举办。

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应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做好科学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健康扫码、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护措施,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请18周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居民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我县已启动15—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近日还将陆续启动12—14周岁年龄段人群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筑牢免疫屏障。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村(社区)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彝返彝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乡(镇)举报电话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威信县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第2号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出现“德尔塔”等变异毒株,疫情持续恶化,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全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报备。凡14天内有境外或四川成都、绵阳、泸州,江苏南京、宿迁,辽宁沈阳,云南瑞丽、陇川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入威返威人员,与重点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威后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做好个人防护。进出高铁站、客运站、农(集)贸市场、景区、医院、小区、商场、超市、酒店、酒吧、电影院、运动场所、图书馆、旅游景点、KTV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出示“健康码”或“行程卡”,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坚持文明饮食,不食用野生动物。

三、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二码联查”。全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高铁站、客运站、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快递物流、农(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要开展云南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绿(蓝)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工作。对查验出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无特殊禁忌症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15周岁(8月10日以后调整到12周岁)及以上人群,要及时引导其就近接种。县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好“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对未落实相关查验规定登记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五、强化重点接种。即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旅馆、民宿、餐饮、商超、影院、KTV、网吧、健身房等聚集性服务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无特殊禁忌症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完成全覆盖接种。

六、严防人群聚集。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乡(镇)要发挥村(居)民自治功能和村(居)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作用,按照“红事白事简办”和“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原则,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防人群聚集。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村(社区)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入威返威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县广大市民朋友要落实疫情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八、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为便于广大市民朋友顺利出行,请大家先接种、再出行。

九、密切关注动态。请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动态、感染者行动轨迹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积极配合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鼓励积极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县指挥部办公室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威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6124251

威信县卫生健康局:0870—3094155

威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0—6124455

扎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190880

水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6452098

双河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6451068

高田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6443018

罗布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094299

旧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181996

三桃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094091

麟凤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190990

长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6431099

庙沟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0—3181008

特此公告

威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

盐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近日,国内多地已连续出现本地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部分地区已被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建立全县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凡年满15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30日前,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我县各接种点医生签字出具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确定。

二、7月3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及客运班车、景区景点、养老院、饭店(餐馆)、公交车、出租车、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银行、农贸市场、网吧、KTV等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动员未接种人员到就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7月30日起,原则上不允许应接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进入上述场所。

三、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应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在校学生由教体局负责通知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15周岁以上学生由所在村(社区)通知其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7月26日起,入境返盐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盐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隔离审核不予通过,只能采取集中隔离方式。农贸市场、集市摊主、各类个体经营户及其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和开业。

五、广大市民要主动履行好个人和家庭的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主动完成接种。外出不在盐津县的盐津籍人员,要于7月30日前返回盐津县接种,或者在外出地就近接种疫苗,并将在外地接种疫苗的依据(包括接种疫苗类型、生产企业、批号、剂次、接种日期、接种单位等关键信息)反馈所在村社区。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 “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盐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大关县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市民: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在肆虐蔓延,持续恶化,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全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凡14天内从境外及云南瑞丽、陇川,江苏南京,辽宁沈阳,四川绵阳、泸州,安徽和县、芜湖等中高风险地区入昭返昭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到达大关后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二、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客运站、农贸市场、景区、医院、小区、商场、超市、酒店、酒吧、电影院、运动场所、图书馆、旅游景点、KTV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出示“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少聚集”等良好习惯,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坚持文明饮食,不食用野生动物。

三、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和卫健部门报告。县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

四、严格“一码双查”。全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车站、娱乐场所、餐饮单位、快递物流、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和健康码双“查验”工作。对查验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引导其就近接种。对未落实相关查验规定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切实降低感染风险,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为便于广大旅客顺利出行,请大家先接种疫苗再出行。

六、严防人群聚集。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乡(镇)要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村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作用,按照“红事白事简办”和“谁主办谁落实防控责任”的原则,加强农村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防人群聚集。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村(社区)要强化网格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入昭返昭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县广大父老乡亲要落实疫情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要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座机):0870—5931824

手机:13578025276

县疾控中心(座机):0870—5621345

手机:18087000339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和事,县指挥部办公室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大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永善县

防控措施再升级!聚集性活动、奖惩措施有新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目前已传播至104个国家和地区,缅甸、老挝、越南等周边国家疫情持续恶化,国内疫情多点暴发,特别是近期江苏南京、宿迁,辽宁沈阳,四川绵阳,云南瑞丽、陇川等地防控风险等级升高,周边成都、泸州等地相继出现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永善正面临着境外疫情输入、点状输入和零星输入的多重风险。为认真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凡14天内从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有病例报道地区返永入永人员,以及与发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永入永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返永入永日期、乘坐交通工具、途经地点、到达前14天身体状况、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

二、严格信息查验。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医疗机构、车站、加油站、敬老院、儿童福利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图书馆、药店、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通讯营业厅、足浴、餐馆、快递物流、书店等公共场所全面落实进入人员一律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凭证和健康码、行程码“三查验”通行工作。各单位(经营主体)查验发现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红黄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发现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及时登记、劝离并引导就近接种。对发现收容、接纳、留宿偷渡回国人员、“三非”人员或为其提供便利的,运载红黄码人员进入永善的,未落实扫码查验规定及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第一时间未履行异常情况报告义务的单位(经营主体)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或采取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全县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实名登记报告、追踪监管、发热病人网络直报等制度。

三、自觉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15周岁及以上健康人群积极尽快就近接种(12-14周岁人群于8月1日启动接种),切实降低感染风险。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非必要不出国,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有病例报道地区、边境地区,且在出行前一定要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谨慎出行。外出不在永善的请及时在外出地接种后将接种凭证传回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备案,各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将查验12周岁以上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各乡(镇)卫生院或各接种点均设立有疫苗接种咨询点,群众可自行前往咨询。

四、强化网点服务。在交通要道、客运站等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地方设置综合服务站点,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车辆查验,加大对偷渡回国和“三非”人员及风险人群核查,发现重点人员立即报告闭环处置。同时为过往人群提供健康信息查询、旅居史行程查询、疫苗接种协调、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严格运输管理。交通运输公司、客运公司、网约公司业主要加强外地返永入永人员乘客监管,驾驶员(工作人员)要对每班次乘座人员上车前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凭证和健康码、行程码“三查验”,对红码、黄码人员进行劝阻,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地管控,严禁载入永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行劝告,引导其就近接种新冠疫苗后再乘车。来历不明的冷冻冷藏食品,严禁载入永善。

六、严防人群聚集。

暂停举办非必要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文艺演出、集会等群体性活动及在寺庙举行的宗教民俗活动。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申报五管控一监督”措施,加强婚丧嫁娶、酒席宴席等聚集性活动监管,严管家庭式超10人以上规模的聚餐聚会,严防人群聚集。

七、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出示疫苗接种凭证,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分餐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不购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冷冻冷藏食品,不参加非必要的各类聚集聚会活动。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疑似症状,须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规范戴好口罩步行前往就近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自觉接受健康追踪管理。

八、参与全民防控。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和防护意识,不闲逛、不扎堆、不聚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清楚的事项、不明白的政策,及时向所在地村(社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咨询。

九、严肃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须服从各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机构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命令、决定、通告、倡议等要求,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村(社区)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样、隔离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故意隐瞒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有病例报道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等事实真相,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导致疫情输入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记录,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十、实行奖惩措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帮助偷渡、协助偷渡、容留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隐瞒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入永返永人员,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如下奖励。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并抓获偷渡人员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偷渡人员抓获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他人实施组织偷渡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每破获1起案件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重点人员、物品、场所常态化筛查中,每检出1例阳性标本,给予送检单位10万元人民币奖励。

永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举报)电话:0870-4128016,0870-3186557

永善县公安局联系(举报)电话:0870-4128110

永善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举报)电话:0870-4124413

永善县疾控中心联系(举报)电话:0870-4121265

溪洛渡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4126061

团结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4564021

桧溪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3186359

细沙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3054782

青胜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3054872

务基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4558042

黄华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3186227

马楠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3186511

水竹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3054808

莲峰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4551143

墨翰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3186108

茂林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3186050

大兴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3053701

伍寨乡联系(举报)电话:0870-4575012

码口镇联系(举报)电话:0870-4556012

永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

绥江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2021年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自7月21日起,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南京市江宁区白云路社区、南京市江宁区石捻村、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凡由南京市来(返)绥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来(返)绥人员,须于12小时内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社区健康管理和2次(第7、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15—17岁人员在家长(监护人)陪同下就近前往镇卫生院进行疫苗接种,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尽快前往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各镇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对风险人员及时采取分类管控措施。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筑牢防疫屏障。

绥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2日

为建立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中城、南岸、板栗、新滩、会仪各乡(镇)均开设新冠肺炎疫情线索举报电话,如果发现近期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各乡(镇)人员,未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且未按要求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线索,请及时向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中城镇指挥部举报电话:0870-7944201 邓家训15096593697

各村(社区)举报电话:

南岸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870-3065634

各村(社区)举报电话:

珍珠社区:13638878907

南 岸 村:13608805400

团 结 村:15125493529

互 助 村:15012312271

胜 利 村:15126646582

板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870-3065501

各村(社区 )举报电话:

双河村:14787055711

永兴社区:15752447318

板栗村:17842371952

中岭村:15923311637

中坝村:18314578627

清水村:18487627264

桂花村:18387081378

关口村:18214228032

罗坪村:13408866627‍‍‍‍‍‍‍‍

新滩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870-7932004

各村(社区)举报电话:

石龙村:15987038732

鲢鱼村:18306986490

新滩村:15096530267

石溪村:15284548816

银厂村:18869612311

九龙社区:13408806346

天宝社区:13578006452

会仪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870-7931221

各村(社区)举报电话:

箭头社区:15969038528

会 仪 村:18387071101

和 平 村:15968396554

黄 坪 村:19187689972

三 渡 村:15894213272

水富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近日,全国多地在针对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往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相继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有关信息。辖区内的居民、干部职工7月6日以来有境外、我国港澳台和德宏瑞丽市、德宏陇川县、江苏南京等地旅居史;7月14日以来有辽宁沈阳市旅居史;7月17日以来有安徽马鞍市、四川绵阳市、广东中山市旅居史;7月24日以来有四川泸州市旅居史入水返水人员,请第一时间将自己及家人和亲朋好友旅居史个人信息、行程、联系电话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接受相关管控措施。同时,有家庭成员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经商、务工、上学、旅游等情况以及近期有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水返水计划的人员提前向村(社区)报告。

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境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入水返水人员在第一入境地未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对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同等管控措施的,入水返水后予以放行,管控措施落实时间自入境后第1天算起;国内高风险地区或持健康码“红码”入水返水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管控时间自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算起;国内中风险地区或持健康码“黄码”入水返水人员一律查验入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呈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水富有固定居所的,一律居家管理14天(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无核酸检测报告、在水富无固定居所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好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管控要求,管控时间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算起;在市外解除隔离人员和康复出院人员根据其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自解除隔离和康复出院之日算起;来自或途经我省抵边低风险地区入水返水人员,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边地区放行通知书的,一律居家健康监测7天,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边地区放行通知书的,一律居家管理14天,居家管理措施自离开抵边地区之日算起。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严控人员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和亲朋好友相互宴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聚集性活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禁境外亲属、边境地区亲属和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参与。

五、慎重安排出行计划。倡导水富市内人员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云南边境县,不出国(境)。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我省抵边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里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服务平台或云南健康码中查询疫情信息动态和疫情风险等级地区。

六、切实做好自我防护。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前往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等防疫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科学佩戴口罩及时到水富市人民医院或镇卫生院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确心态,学会理智分析,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监督举报。

市指挥部:15096586056,0870-8636501;

云富街道:0870-8637059;

向家坝镇:0870-8931222;

太 平 镇:0870-3107211;

两 碗 镇:0870-8960363。

水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6日

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提醒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多国(地区)仍采取入境管制措施,为防止旅行中交叉感染,以及出行受阻造成不必要损失,如非紧急必要事由,建议您取消或推迟出国境计划。如确需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您出国出境事由等情况进行核实。

昭通的父老乡亲们

加强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抓紧完成疫苗接种

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发现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线索

欢迎举报

来源:昭通日报微信公众号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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