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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坚持“五个原则”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5-05-19 07:01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光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昭发〔2015〕3号)文件精神,盐津县坚持“五个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切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原则。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结合各地区村庄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要求,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和途径,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注重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结合,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思路,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易于示范带动的村庄作试点,逐村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重点突破,连片推动。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针对各村点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实际,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注重因地制宜、因片施策,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把示范点建设成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的美丽乡村。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原则。始终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农民的动员、组织、引导和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做到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让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是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原则。增强农民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提升美丽乡村水治理能力,增强农民维护家园环境卫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乡村和民族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农村文化传承,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切忌用一张图纸、一个式样、一种格调搞村庄建设或照搬城市建设模式。

五是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原则。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化,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步伐,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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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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