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1-09 19:002020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于2021年1月9日至1月15日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5日12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于了解核实及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10—83138511
传真:010—831381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信息宣传处
邮编:100052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