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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条例》中领会“四个词”

 2021-06-07 10:17  来源:昭通新闻网

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在党史学习教育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印发,对于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站在当下,如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如何规范党的组织工作?如何做好干部、人才工作?经过认真学习《条例》,笔者认为应该领会好“四个词”。

一、“众星捧月”,提升党的领导能力。《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基层党组织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分级分类领导,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奠定了政策基础;为加强组织的组织能力,提高组织的能动性、机动性构建了精神框架。这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深耕细作”,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党的组织工作是贯彻路线的保证,是实现路线的工具,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部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组织体系不畅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条例》对织密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领域的组织覆盖作了明确要求,为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论,这对于提高组织的政治素养、时代精神、战斗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与时俱进”,优化党的干部队伍。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治理能力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生活幸福。《条例》中提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党管干部提供了行动指南。要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政治素养是首要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坚定立场;要不断在重大斗争一线磨练干部的意志品质,在实践中完善知识结构,在解决问题中提升决策能力,在为民服务的同时向民学习,汲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一支紧跟时代、永不落伍的干部队伍。

四、“举贤纳贤”,充实党的人才储备。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主动的重要战略资源,要实现党管人才,让人才成为组织的后备力量。《条例》指出,“要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因此,要以组织部门为“排头兵”,在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引导,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坚决破除唯职称、唯学历论等,主动给人才“压担子”的同时“放权松绑”,为人才搭建大展手脚的平台,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杜 行

审核:范云   责任编辑:张宗健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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