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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丨为群众办实事要有“三度”

 2021-05-26 15:08  来源:昭通新闻网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广大党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凝聚更多更大的人民伟力。

然而现实中,部分单位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脱离本职工作,用简简单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作秀代替具体地落实,忽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情。在笔者看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坚持立足本职岗位,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抓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带一片,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到实处。

站稳“角度”,守好责任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嚼透政策精神,厘清工作职责,按照职能划分,扛起主体责任,牢牢抓准重点工作,谋划好推进举措,主动呼应群众诉求,科学安排实事项目,丰富实事内容,细化实事措施,注重分类分层次施策,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提升“温度”,当好贴心人。实事办得好不好,群众说好才是好。党员干部要迈出为民办实事的第一步,就要深入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生产一线、下属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民生需求,迈开双腿、沉下身子,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民意,了解实际情况。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将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为民办实事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有的放矢,用一腔真心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里。

强化“力度”,织密服务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实效,贵在坚持。要谨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成“阵风”式活动,要坚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把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制定制度规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完善“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响应机制,打通惠民“最后一公里”,让服务群众有抓手、有保障。要通过创新各种手段、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服务,立足长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惠及当前、利及长远。

范怀娜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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