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5-25 09:46日前,镇雄县人民法院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利用赤水源镇当天群众赶集时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当庭宣判,法庭以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李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作案工具电瓶一个、电鱼机一台、网兜一个依法予以没收.
责令李某某、李某李在社区矫正期间,每人每月在赤水源镇布丈村河段至观音洞河段巡河守职一天。当地500余名群众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这是镇雄县法院自成立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以来开展的又一场大型巡回审判暨保护环境资源普法宣传活动。
打造特色法庭“新名片”
赤水河是长江的上游支流,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全长523公里,流经云、贵、川三省四市,是中国唯一没有被污染的长江支流。近年来,镇雄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两山”理念,牢牢扛实“源头”责任。2020年9月7日,该院挂牌成立了镇雄县人民法院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在县域范围内真正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
该院坚持发挥专业法官队伍优势,坚持以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在审判人员专业化培养上下功夫,持续锻造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立足审判实际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巩固增殖放流、补种复绿措施,探索适用护林护鸟、劳务代偿、技改抵扣、分期履行等形式多样的生态修复方式。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和监督指导作用,提高司法建议工作主动性,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流程,加强与被建议单位双向沟通,及时对司法建议进行跟踪反馈,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司法建议,有效实现生态环境风险的预防、预警,推动生态环境司法建议落实见效。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实行就地立案、开庭、调处和宣判,切实发挥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效果,着力把赤水河流域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动实践的样板典型。
守住生态环境“生命线”
自2020年成立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以来,该院始终保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了一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有效落实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究的损害救济制度。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1件,分别在镇雄县母享镇、赤水源镇等案发地开展大型公开巡回审判案件4件9人,两次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鱼苗增殖放流活动,共增殖放流鱼苗25076条,价值人民币54000余元,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不仅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增强了群众作为环境保护参与人、践行者的责任意识。
来源:镇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