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5-17 09:39遵照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四项举措”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和企业创业,结合昭通实际情况,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便民利企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改进审批管理
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采取告知承诺的,推行“一网通办”,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当场可颁发许可证。不采取告知承诺的,按照“先受理先检查”的原则,只要提交资料基本齐全、不缺乏核心材料的,先行予以受理,到场检查完毕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二
改进办事指南
7月1日起,在“昭通消防119”微信公众号,上线微信办事窗口,可在线查询消防办事流程,咨询办理消防业务。通过微信窗口依申请公开消防执法改革前(即2019年4月23日前)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法律文书信息。
三
优化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其他所有日常涉及消防安全的执法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开,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企业自觉整改的,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远程复核,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四
实施“首违不罚”
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中,首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且违法行为轻微,且能及时整改的,免予处罚;对不是首次违反,但所属问题轻微,已自检自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视为首次违反,免予处罚;对应当处罚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五
推行守信奖励
7月1日起,在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中全面推行守信奖励制度,对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严格规范、符合法规要求的,根据《昭通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守信奖励。
六
鼓励举报隐患
鼓励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在“昭通消防119”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投诉平台,对经核查属实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由负责受理核查的县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举报人给予奖励。
七
实行培训免费
每周三下午,全市消防救援站对群众开放,公布各消防救援站预约电话,群众或单位组织可提前致电预约参观,为群众就近免费提供消防培训。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类别工种制作专题消防网课,搭建线上培训平台,向广大群众、职工免费提供网络消防安全课程,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八
设立易迁消防服务站
在全市9个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消防服务站,针对搬迁群众前置消防服务窗口,提供审批事项咨询、预约上门检查、入户宣传培训等服务,并负责安置点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巡逻等工作,守护搬迁群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