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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开发开放——访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鸿

 2021-05-12 19:37  来源:昭通新闻网

编者按:2020年8月1日,《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以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日前,记者就《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在昭通的施行情况,对昭通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对企业的便捷程度等采访了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人员。

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开发开放——访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赵鸿

记者 陈忠华 

记者:赵鸿副局长,你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云南省及时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问《办法》都包含有哪些主要内容?最重要最核心的意义是什么?

赵鸿:《办法》共7章71条,包括总则、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办法》最重要最核心的意义,就是把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记者:《办法》在《条例》的基础上,除了全面系统贯彻条例规定外,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补充呢?

赵鸿:《办法》和《条例》是一脉相承的,《办法》除了全面系统贯彻条例规定外,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补充:一是明确不得对市场主体拖欠。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省级及省级以下所属国有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得违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真实意愿,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任何形式延长付款期限;二是围绕“三个方面”贯彻实施条例规定。主要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三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明确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发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以产品产地来源、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注册地、产品或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或供应商予以限定,不得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四是加大了对中小投资者的特殊保护。提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变相收费;五是提出了高效率服务好市场主体的各项政策措施。将推动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全面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大力推进“照后减证”。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快“一部手机云企贷”金融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全面提升“线上线下”融资服务能力。

记者:《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扩大融资规模。而融资难、融资贵历来是中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为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金融保障,我市采取了什么做法,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赵鸿:我市严格贯彻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重大项目、三农、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截止202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05.44亿元,比“十二五”末增加688.71亿元,增长111.67%。特别是2020年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72%,增速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45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两年列全省首位。同时,2020年全力投入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组织及参与全市政银企对接活动12场,对接15个项目、288家企业,现场签约金额123.96亿元。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照“应延尽延”的原则,及时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各金融机构累计对1423户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截至2020年末,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119.13亿元,同比增长22.11%。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72%,较上年末下降0.7个百分点。全市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办法》明确要求要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当前我市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增加,我市在就业创新方面采取哪些措施?取得什么成效?

赵鸿:近年来随着我市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高校毕业人数持续增加,更多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就业创业摆在更加显眼的位置。我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截至目前,全市“三项贷款”受理申请材料10743份,扶持创业7566人,发放贷款11.16亿元,带动16709人就业;发放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308.4万元,惠及3084人。

记者:《条例》和《办法》均把政务服务作为一个单独版块提出,那目前全市政务服务是个什么情况?政务服务满意率、好评率达到多少?

赵鸿:昭通市聚焦“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效能。一是简政放权不断深入。2020年调整162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梳理公布1202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开展“四减”工作,减时限1609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47.99%,减环节694项、审批环节平均减少43.25%,减材料732项、审批材料平均减少33.27%,减跑动次数1388项、跑动次数平均压缩58.09%。二是“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进。市、区合一的昭通市民之家入驻部门87个,可为群众和企业办理2286项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到98.24%。三是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开展“5+X”、网上预约、延时服务、容缺受理、邮寄配送,提供导办、帮办服务,建立脱贫攻坚及重大项目绿色快捷服务通道,2020年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事项218.12万件。在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方面,积极作为,镇雄县于2020年9月16日启动了“赤水源白酒”地理证明商标的申请,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于2020年11月11日赴北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地理证明商标申请工作的详细汇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特批准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赤水源白酒”地理证明商标申请,于2020年12月18日下发了地理标志审查意见。昭通市通过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打通绿色通道,大大缩短了“赤水源白酒”地理标志申请的周期,对于助推镇雄脱贫攻坚,推动白酒产业品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审核:秦勇   责任编辑:陈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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