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政法
2021-04-28 11:19万亩杜鹃花在山间次第盛开,雄浑的俐侎铜号响彻山谷,俐侎情人节“桑沼哩”令人向往……这里是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
乌木龙位于永德县城东北部,世代衍息着彝、白、苗等13个民族,是彝族支系俐侎人最大的聚居地,有俐侎群众1.2万人。
现年50岁的乌木龙人民法庭庭长罗青松,是地地道道的俐侎人。26年间,他扎根高寒冷凉山区,背着国徽下乡开庭,用双语判案化解基层纠纷,从大山深处传唱出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携卷下乡 背着国徽去开庭
2021年1月,一起土地纠纷案在木厂村平掌组小组开庭,原告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砍核桃树。案件原由是纠纷双方土地相连,近年来由于被告核桃树逐渐长大,遮挡阳光,影响原告茶地的茶叶产量,双方因此纷争不断。还未开庭,双方各自邀约亲朋好友凑在一起,双方各执一词、剑拔弩张,现场充满火药味。
“面对水火不容、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作为法官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抽丝剥茧,找到调解的切入点。”罗青松坦言,“特别是在农村,如果语言不通,那就更难了。”
在开庭之前,罗青松就来到争议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原告所说基本属实,但让被告砍核桃树,其利益将蒙受损失。
为了公平处理此事,又最大程度让双方满意,罗青松改用俐侎语言安抚双方情绪。在庭前调解中,罗青松提出通过双方置换土地,由被告拿出一块茶园交换原告被核桃树遮荫的茶地。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在法庭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见证下,完成置换,一场纠纷就这样化于无形。
收拾好卷宗,背上国徽,罗青松和同事们又开始接续赶路。他深知自己身上背负着的不仅仅是国徽,更是国家的法律和群众的信任。
1995年7月,罗青松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现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同年8月,被分配到地处边疆山区的永德县人民法院工作,由于会讲俐侎语,到单位报到的第二天,他被安排到了离永德县城100公里的乌木龙人民法庭,虽说是法庭,但头两年时间只有他一个人,直到1999年,他才被调回县法院。2020年年底,罗青松再次被派往乌木龙法庭。
乌木龙山高坡陡,山峰层峦叠嶂,罗青松初到这里时,全乡10个村委会有近一半不通公路,走路下乡开庭成为他工作的常态。
一身制服、一双帆布鞋、背上国徽,是罗青松常年的“标配”。择一处乡村空地,或选一家农家小院,挂上国徽、拉起横幅,再加上从老乡家借来的两张桌子、几个板凳,就组成了一个露天法庭。
曾有老乡问他,国徽那么重,不背行不行。一向对乡亲和蔼的罗青松露出罕见的严肃,他说“国徽代表国家,悬挂国徽表示人民法院是在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吵吵闹闹,当我挂上国徽,他们就都安静下来了,他们能从国徽读出庄重的意味。”
“法官多跑路,群众才能少跑腿,背上国徽、携卷下乡、就地办案正是为偏远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自己的身边。”罗青松说。
双语审判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沟通是定纷止争的重要一步,而走好这一步的关键在于语言。
将生硬的法条用俐侎语言翻译,“双语审判”和“双语调解”拉近的不仅是俐侎人与其他民族之间的距离,更是法律与人民之间的距离。
“我宁愿多花两个小时,用俐侎话和同胞们聊聊法律法规调解纠纷,也比判决来得更有效果。”这是罗青松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1998年农历七月,全乡笼罩在雨雾中,连日连夜的降水使道路变得十分泥泞。这天,罗青松接到了一件离婚案件,女方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接到案子后罗青松和同事们一起到男方家进行调查取证,面对法官的到来,男方情绪十分抵触,还把气撒在罗青松身上,把罗青松赶出了家门。
“老百姓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有限,在不能理解、甚至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的时候,他不信任你。”罗青松深有感触地说,“这会让法律程序无法完成,当事人的诉请无法得到表达,即便最后案子结了,也很难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还可能引发其他矛盾。”
正常的法律程序行不通,罗青松决定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俐侎长者帮忙说理。火塘边,在长者耐心的开导下,男子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同意了调解。
俐侎人崇拜火,在巡回开庭路上,罗青松那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心,就像一束火把,这火把照亮了脚步,让罗青松能轻易地打开群众的心门。在他每年审理的数十件婚姻家庭案件中,调撤率达90%。“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去了解双方当事人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耐心劝解,跑一次不行那就多跑几次。”长期跟着他办案的书记员周昱龙说。
因为有语言的优势,办案很“走心”,别人觉得难办的案子,到罗青松手里大多都能顺利解决。“其实不单单是语言,他们对我的信任更多是源于同民族的血脉联系和潜意识的认同感。”他说。
坚守热土 带着民族感情践行司法为民
老百姓打官司,有时候要的就是一个理儿!化解群众纠纷,首先要走进群众的心。
2021年2月的一天早上,法庭门前坐着七个男子。罗青松用俐侎话和他们交谈后得知,他们和两个本村的包工头到外地打工,干了三个月,却一分工钱也没有拿到,无奈之下来到法庭打算起诉两名包工头,但七名工人手上没有任何凭证,工钱只是口头约定,即便通过法律渠道也很难追讨工钱。
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罗青松找到两个包工头,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督促他们想办法支付工人工资。通过不断的思想工作,两个包工头如数给付了工钱。
“爬计哩(太好了)!”工人张从银紧紧握着罗青松的手,不停地用俐侎话道谢。
“我是一名法官,为群众主持公道,义不容辞!”罗青松说。
在民族地区工作,只有把民族群众当亲人、当朋友,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够,当地群众外出务工频频被骗。闲暇之余,罗青松就会走村串寨,到群众家中做客,和群众交心,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利用法律维权。
26年的时光弹指一挥间。罗青松从一个毛头小伙变成了两鬓斑白的中年人。这期间,由于工作需要,他历经了多次岗位调换。离开乌木龙21年后,50岁的罗青松又再次踏上熟悉的土地。
他曾在日记本中自白:“在无数默默工作的法院人中,我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沙漠里的一粒尘。希望有一天社会法治进步到需要我的地方越来越少。”如今,听着熟悉的母语,寻着曾经的足迹,罗青松又背上了国徽,续写着一名基层法官难以割舍的司法情怀。
来源:云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