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彝良“五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问责

 2017-08-01 09:43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贾开正)彝良县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制度执行,促使纪检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纪检机关25项监督内容及责任追究情形,做到照单履职、失职追责,1名纪检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通报批评。

严格工作报告制度。下发《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的通知》,分别建立了落实情况报告、专题情况报告、责任追究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县纪委书记每年度均向市纪委汇报县委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按规定分半年、年度向县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按年度报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

完善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办法》,不断改进述责述廉方式方法,督查“主体责任”落实,实行纪委全会现场抽取对象、现场抽题提问、现场质询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覆盖述责述廉,推进述责述廉常态化,累计59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基本实现了届内全覆盖;认真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开展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4次,有力促进基层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

完善分片负责制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加强对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制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督促整改,先后开展集中约谈3次、个别约谈50人次;坚持半年和年度对乡镇、县直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1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在全县15个乡镇设立5个执纪审查协作区;同时实行“执纪审查总承揽”机制,县纪委常委带队加强片区执纪审查督查指导,纪检监察室负责乡镇和协作纪工委执纪审查,整合执纪审查资源,增强执纪审查合力,提升执纪审查效率和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彝良县通过制度的严格执行,监督责任得到有力落实,共计开展专项督查170余件次,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存在问题420余个;先后实施问责31件67人。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