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首案“告捷”
读新闻 2021-03-29 14:36 来源:长安昭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一站式诉讼服务 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推广应用为契机,在院长鲁军的带领下,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并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工商联、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诉调对接解纷机制。3月26日下午,鲁军院长亲自带领诉前调解团队工作人员与昭通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合力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也是昭通中院第一件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案情简介:鲁甸县某信用社诉鲁甸某公司、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张某四、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因鲁甸某公司向鲁甸县某信用贷款逾期未还,信用社诉至昭通中院要求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00多万元,并要求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张某四、唐某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该案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取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协调对接,昭通中院将案件委派给昭通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两个月的反复磋商及此次现场调解,最终达成公司四年期分季度还款的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昭通中院当即进行现场立案后,鲁军担任审判长,与另两名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于当日将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张某等人接到调解书后,对我院和金融调解委员为其寻求最有利的还款方式,让企业得以渡过难关表示真诚感谢。信用社对该笔贷款不再会成为呆帐,可以追回欠款的调解结果很满意。该案的成功化解标志着昭通中院与金融系统形成了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元联动的诉前解纷合力和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下步工作中双方将继续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合作共治,促成调处更多涉金融纠纷案件,为我市营造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昭通中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将诉调对接机制推广运用至其他行业领域,推动非诉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式长效化运转,真正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审核:毛利涛 责任编辑:莫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毛利涛
责任编辑:莫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