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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折射为民初心 ——大关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2021-03-28 14:28  来源:昭通新闻网

“党史,就是一部为人民群众服务史;学党史,就是学习如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3月以来,大关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干警教育整顿以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贯穿于审执工作始终,把“公正、廉洁、为民”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除群众的“心头怕”,拆除与群众的“隔离墙”,“小事”当成大事办,修炼“绝技”,用真心、热心、爱心换群众的开心,用一件件小事耕好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田”。

2017年,胡某被妻子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胡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200元。

随后,胡某外出务工,更换电话号码,一直未履行孩子抚养费的给付。大关县人民法院更是多方查控,都未找到胡某行踪,更未查控到胡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最终只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3月15日,大关县人民法院查控到胡某行踪。随即将其传唤到法庭,恢复了案件执行,反复、耐心对其讲解法律,但胡某依然态度强硬,不愿履行义务。

反复劝说无果之下,大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胡某拘留15日。戴上手铐的胡某,依然软磨硬泡到当天22时才当庭兑现了3年多的抚养费6800元。

2020年5月,李某驾驶货车与刘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张某、吴谋、刘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几方当事人经过多次商议,但各执一词,未达成协议。

2021年3月23日,案件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该法院立即组织调解,但经反复释法,依然无果。

傍晚,原被告双方走出法院,大关县人民法院戴弋迎了解案情后,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向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讲述相同案件判决情况,予以劝说。最后,原被告当事人回到法庭,在法官组织下达成协议。

“丁零零”,大关县人民法院的电话又响了……“吴同志,9月开学,我的学费还没着落,请你帮我再去过问一下。”

打电话来的是云南省医科大学的学生小李。3年前,一次交通事故,小李父母不幸去世,驾驶员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却一直未履行。

等不得、慢不得。2021年3月,大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方联系,得知王某不久前出狱,立即驱车3个小时到王某家中。通过反复劝说,王某同意立即外出务工,在小李开学前给付1万元。

栉风沐雨审执路,砥砺前行为民情。大关县人民法院干警将学党史、办实事与教育整顿相结合,激发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用“奉献指数”提高群众的“满意指数”,练就能判善执的硬本领,让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开花结果”。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龙泉飞 通讯员 张涨 文\图

审核:范云   责任编辑:张宗健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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