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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昭通10名先进个人7个先进集体获表彰

 2021-02-25 15:04  来源:昭通新闻网

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还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昭通10名先进个人7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康柏利等1982人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含追授61人)、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501个集体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镇雄县委书记翟玉龙作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代表,接受国家表彰。

其中,昭通市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共10人,他们分别是:

大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关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 王秋婷(女,追授)

威信县三桃乡人民政府科员 成铖(彝族)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彝良供电局党支部副书记 吴长碧(女)

昭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范雪

巧家县马树镇小河塘村委员会副主任 胡发吕

永善县国有林场副场长、马楠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韩琪(女,回族)

鲁甸县文屏镇小学校长 甄兰芳(女,回族)

永善县永兴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谭德才

盐津县盐井镇文兴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熊梅(女,苗族)

昭通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彝良县荞山镇猴街村驻村工作队员 蒋仕祥(云南省税务局推荐)

昭通市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

中共昭通市委员会

昭通市搬迁安置局

鲁甸县龙头山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中共镇雄县委员会

中共绥江县中城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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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文

图片来源于新华社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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