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1-14 11:19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举报长江流域昭阳段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区政通〔2021〕4号
为有效保护昭阳区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推进长江流域金沙江支流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昭阳段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昭阳区境内金沙江昭阳段(田坝乡至大寨子乡23公里的金沙江水域、田坝乡牛栏江3公里)进行破坏性、灭绝性、污染性等有关非法捕捞活动的行为。
(一)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活动;
(二)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电网、密眼网等)或者禁用的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捕捞;
(三)非法买卖、运输、加工金沙江天然渔获物;
(四)非法垂钓国家保护的水生生物;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情形。
二、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详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等基本情况,并提供与非法捕捞活动有关的证据资料,包括视频、音频、图片等信息:
(一)电话举报:
田坝乡:0870-2868533
炎山镇:0870-3192199
大寨子乡:0870-3189199
昭阳区禁捕领导小组办公室:0870-2220306
(二)信息举报:到就近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举报并提供真实证据材料的,经查证属实后,视情况奖励举报人200元—500元人民币。
接报部门将严格落实有关奖励政策,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来源:@昭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