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1-01-08 09:441月7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切实做好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以下简称《紧急通知》)
要求高度重视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千方百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大限度减少寒潮降温天气造成的损失
《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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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府办明电〔2021〕1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有连续寒潮降温天气。1月7—8日,滇中、滇东及滇南地区最高气温将下降6—10℃,局地下降12—16℃;1月9日,滇中、滇东地区最高温度回升5—8℃;1月10—11日,滇东北南部、滇东南、滇中、滇西南和滇西北东部最高气温将下降6—10℃,局地下降12—14℃,滇中、滇东地区最低气温将低于0℃。为切实做好全省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此次寒潮降温将使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入冬以来最寒冷天气,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春节临近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防寒工作与疫情防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确保目标责任到位、人员物资到位、办法措施到位、各方协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千方百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寒潮降温天气造成的损失。
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各地、有关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满足市场需求。要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暖、气供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加大对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等不法行为。要督导旅游景区景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关闭危险路段、景点,确保游客安全。要突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力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做好航空、铁路和公路等客运延误应对准备,妥善安置机场、火车站和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滞留旅客,安全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基本生活保障。
三、抓好重点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迅速制定实施防范应对寒潮降温天气的有效措施。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航线的监控,特别要对大雾、积雪、结冰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管制措施。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在建工程单位,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防设施倒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各地生产特点,指导采取加固蔬菜大棚、禽舍防寒保温等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门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寒潮降温导致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强化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重要天气、雨雪情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处置准备,遇有突发情况和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7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