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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水昭高速交警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1-01-05 11:02  来源:昭通新闻网

“你涉嫌肇事逃逸,给你两个小时时间到我们中队接受处理!”2021年1月2日19时,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水昭高速(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电话里用严厉的口气通知涉嫌肇事逃逸的嫌疑人。

2021年01月02日17时47分,二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G85银昆昭通到盐津方向辖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请迅速出警处置!”

18时,民警到达现场,看见一辆号牌为云C牌照的白色SUV停在应急车道内开着双闪警示灯,驾乘人员在凛冽的寒风中被冻得瑟瑟发抖。经民警现场勘查,车辆前保险杠脱落,叶子板受损,根据经验,民警初步判断涉案逃逸的车辆是一辆银灰色小车。勘察完现场赶回中队后,民警通过行车记录仪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轻型普通货车,又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肇事车辆车牌及驾驶人。

随即,民警打电话通知涉嫌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在民警严厉的询问下,嫌疑人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责令其两个小时之内赶到水昭高速交巡警大队二中队配合接受处理此次事故后续事宜,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2000元罚金驾驶证记12分,处15日以内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讯员 宋星坤 吕忠 文/图/视频)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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