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2020-12-26 10: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5日,我市举行学习宣传民法典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出席作新闻发布。
会议通报,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阐释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各普法责任部门认真履职,多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一是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及时开展专题学习,二是组织“百名律师宣讲民法典”赴11县市区巡回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让民法典同群众更加亲切地“见面”, 三是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带动全市法律服务群体宣传学习民法典。实现了多方发声、多点发力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2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万份,转载、推送信息3000余条次,投放公益广告6850余条次,受教育群众达80万余人次。
民法典正式实施之际,全市上下将群策群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长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主动融合“大普法”工作,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通过解读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等类案件,使群众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单位、进网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民法、学民法、守民法、用民法良好氛围,为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开启依法治市新征程、夺取依法治市新胜利、谱写依法治市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回答记者提问。云南日报、昭通日报、云南法制报、昭通广播电视台、北纬29度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记者问答实录
云南日报 问:公安机关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政机关,《民法典》施行后,昭通公安机关将怎样贯彻实施《民法典》?
市公安局副局长 荣林:
(一)规范执法
1.以《民法典》对公安执法进行源头导流。公安机关以《民法典》划定行政刑事执法的边界,严把受立案入口关,源头防范以执法办案为名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2.以《民法典》对公安执法进行过程管控。公安机关履行告知、通知、回告等法定义务,提示听证、调解、和解等法定权利,维护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办案参与权、程序选择权,使《民法典》精神贯穿于公安执法全过程。
3.以《民法典》对公安执法进行结果倒逼。优化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强化公安民警执法过错问责,严防公权力侵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问题的发生。
4.以《民法典》引领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
(1)打: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打促防,保障人身权和财产权,增强安全感和满意度。
(2)防:公安机关人防、物防、技防并举,防范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发生。比如:建好、用好城市平安监控探头技防手段,有效预防街面、小区抢劫、抢夺、伤害案件的发生。
(3)管:公安机关完善人口户籍、特种行业、道路交通等管理机制,全力预防侵害人身权、财产权违法犯罪的发生。比如:公安交警部门密织管理网络,做到对机动车在路口、人行横道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有违必罚,必将促使行车礼让行人在昭通蔚然成风,行人生命健康权得以有效保护。
(4)控:公安机关依法收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戒吸毒成瘾人员、约束有危险的醉酒人员、严查酒驾醉驾毒驾,防控特殊人群实施侵权违法犯罪。
(5)服: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职,优化专业服务,为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多样化服务。
(二)严格守法
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时,是公权力主体;在民事活动时,是私权利主体,应当带头遵守《民法典》。
1.以《民法典》规范政府采购。公安机关采购警务装备、办公用品时,应有契约精神,严守合同。
2.以《民法典》规范招标投标。公安机关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时,依法招标投标,严防串通投标。
3.以《民法典》规范购买服务。公安机关在保安、保洁、食堂等领域购买社会服务,遵守民法。
4.以《民法典》规范队伍管理。民警在工作中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管理对象,在生活中是权利义务相匹配的民事主体,因此,公安机关应将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私法自治等民法精神贯穿于队伍管理的方方面面。
昭通日报 问:市场监管局今年在合同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步市场监管局将如何实施对合同的监管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章龙: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旅游、供水、供电、供气、保险、通讯、商业银行、私营医院等重点行业,针对房屋销售、旅游、汽车销售等行业以及其他社会普遍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中,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汽车销售、公共事业领域、垄断行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和合同行政指导,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31人次,检查房地产企业25户,检查格式合同25份;检查汽车销售企业17户,检查格式合同17份;检查旅游企业8户,提取格式合同8份。通过检查格式合同,行政约谈房地产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27户,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汽车买卖以及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行为,促进合同公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正式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整治,一方面在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和采纳的前提下,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要求,对合同活动给予行政指导;另一方面,依法对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的合同违法行为给予监督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整治,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昭通广播电视台 问: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对全市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进行了哪些安排部署,并取得了哪些成绩?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玉珉:
教育体育系统主要是对教师和学生两大群体开展学习宣传。对教师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以他们为圆心向外辐射,带动其家庭、亲友共同关注、学习、宣传民法典,并通过教师对民法典认知的提升,持续将民法典的学习运用融入到今后教育教学和对学生日常关怀指导中。以广大的中小学生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让他们从小树立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观念,同时发挥中小学生“聚是一团火,散开满天星”的作用,“小手牵大手”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向家长向社会传播。
我们主要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是:
一是,制定宣传学习方案。昭通市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于2020年9月印发了《昭通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学习宣传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做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学习民法典共1673场次,参与教职工5.4万人次;教育体育系统党政领导宣讲民法典708场次,参学教职工4.6万人次。
三是,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9月22日至23日,昭通市教育体育局、昭通市法学会、昭通市普法办联合举办了昭通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暨《民法典》学习知识竞赛,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初赛推荐的各学段41名选手,通过市级角逐,评选出各学段一、二、三等奖,荣获一等奖的学生参加省级法律知识竞赛。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师生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民法典知识学习活动7.1万人次;累计悬挂宣传标语2188条,制作板报、手抄报、展板1.04万块,发放宣传手册12.5万册,组织国旗下的演讲2459场次,知识竞赛2877场次,开展征文活动1363场次,网络线上学习32.7万人次,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日活动1.6万场次,参加人数76万人次。同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市教体局、市检察院、市关工委、团市委组织的“百场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内容,截止目前,活动已在市直学校开展6个场次,参与师生7000余人次。
通过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全市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依法自我保护能力、预防违法犯罪能力进一步提升。
微昭通 问: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修改有什么亮点?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有哪些调整?下一步又将如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国:
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对比主要修改5方面:
一是修改患有疾病的可撤销婚姻,第二章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是增加收养的基本原则及条款,明确近亲属家庭成员;
三是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四是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五是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总的来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更加完善,更以人为本,更具可操作性。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作出如下调整:
一、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 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民法典有关婚姻法的修改,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减少离婚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指协议离婚),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有30天的冷静期)。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有关要求,民政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
民政部门将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及时更新各项规章制度、公示牌、公示栏。将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婚姻登记场所公开更新后的婚姻登记业务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印制新的告知单,让群众知悉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履行好婚姻登记机关告知义务,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后的事项告知当事人。
昭通发布 问:昭通市两级法院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下步还将怎样做?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舒甫春:
昭通两级法院从法典颁布后,昭通中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实施方案》。在学习中,党组成员和院领导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按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大讲堂”辅导讲座,认真撰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发言材料,组织分管部门的干警开展学习研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的“头雁效应”。我们第一时间购入《民法典》单行本,发放给干警开展自学;组织干警在“民法典开讲”栏目观看专家学者授课的视频,通过视频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政法系统组织的专家培训,共计15次。我们还在全市法院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心得征稿活动,并组织全市法官代表开展了心得交流研讨活动,部分法院还组织了干警参与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学,新法和旧法对比学,进一步提升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打牢了理论基础。
在宣传方面,两级法院组建宣讲团队,积极到帮扶的社区、挂钩的乡村、各类学校和机关等地方开展宣讲活动,在国家宪法日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制作、发放宣传册共计六千余份。在诉讼服务中心、中心人民法庭等群众办事的地方悬挂标语、设置展板、播放视频,面对办事群众开展宣传。依托“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以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每日一“典”栏目,转载、推送《民法典》法条知识讲解,等等。通过多种方式,构建多层次宣传格局,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民法典》的学习活动。法典博大精深,要学好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将继续强化法官干警的学习,督促他们准确认识和精准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特别是新规定、新内容;对于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我们将加大调研力度,及时请示汇报,关注相关司法解释,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二是我们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执法办案中落实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切实发挥《民法典》实施的主力军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纬29° 问:《民法典》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写入《民法典》,《民法典》实施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何学好用好《民法典》?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邱玉翔:
《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学习宣传方面
为让全体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民法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推动全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格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民法典条文,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会前学法计划等举措,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为运用民法典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采取组织考试、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对《民法典》内容进行理解。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邀请法律专家到单位围绕立法背景、编撰历程、立法精神和要义进行系统解读,并结合自然资源实际工作和日常案例,开展针对性阐述,增强了干部职工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畅通宣传渠道。多渠道学习宣传并行,营造浓厚氛围。统一发放《民法典》书籍,让法律法规随时可学;利用微信公众号、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民法典》法律知识,将学习《民法典》与支部学习轮讲制度相结合,鼓励党员主动讲、主动学,强化学习效果。
二、法律运用方面
一是把握重点内容。在下步中,我们将抓好《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内容特别是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确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民法典》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原则规定以及其确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内容的实施。
二是做到学用结合。《民法典》是一部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的民事法律,在规定民事权利范围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设定了行政执法的边界,要保证这部法律在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到位。我们将《民法典》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把《民法典》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尺,严格执行《民法典》各项规定和约束,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把《民法典》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将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的各项制度作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良法善治。
云南法制报 问:我市“百名律师宣讲民法典”具体怎么开展的,有哪些举措?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家明:
我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组织及时。5月28日,《民法典》颁布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行动,研究制定“百名律师宣讲民法典”实施方案,在全市500余名律师中选拔出100名律师组成宣讲团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等“七进”活动。7月17日,举行了首场宣讲报告会。
二是高位推动。8月28日,市委书记杨亚林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市律师协会会长黄佑虎作《民法典》专题辅导;12月18日,市长郭大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与此同时,11县(市、区)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共计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350余场次,万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三是部门参与。全市44家普法主要成员单位、市级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昭通学院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9月3日,市总工会邀请黄佑虎律师以网络视频的形式在线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宣讲,吸引近一万人在线收看。目前,“百名律师宣讲民法典”宣讲团进机关、进单位共计550余场次。
四是一线宣讲。学习宣传《民法典》要立足于“民”,普通职工、乡村群众,都是《民法典》的学习者、践行者。宣讲团成员纷纷进农村、下企业、到学校宣讲民法典,切实做到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截至目前,进农村(社区)宣讲790场次,进企业宣讲850场次,进学校宣讲630场次,受益群众超过了6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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