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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22:00本网讯 通讯员 罗明江 刘廷菊 为切实做好优抚工作,彝良县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并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对优抚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调查核实,及时清理取消死亡对象,对新增优抚对象及时录入系统上报审批,对审批通过的及时造册兑现相关补助。
2016年上半年,彝良县民政部门通过全面核实调查优抚对象,共清理取消死亡8人,新增36人,共为11668人次发放优抚金817.39万元。其中为5779人次优抚对象发放一、二季度抚恤补助金635.95万元;为2879人次优抚对象发放2016年春季慰问金73.31万元;为2826人次优抚对象补发2015年第四季度提标补助金63.97万元;为184人发放2014年和2015年入伍义务兵家庭统筹优待金44.16万元。该县民部门通过有效地落实优抚政策,真正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