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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2020-12-17 18:33  来源:昭通新闻网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从字面上看叫‘回复’,可真正落实起来,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简单。我原以为只是‘签字盖戳’的事情,没想到还要多个科室联合会审……”不久前,刚到昭阳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跟班学习的一名干部感慨地说。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防止干部“带病使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以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为着力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为确保廉政审查的准确性,区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建立案件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

“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组织部牵头,按照流程组织各责任科室进行联合审查把关,主要围绕拟被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等党员干部在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全面‘体检’。”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问题属实或者部分问题属实但不影响大局的,提出不影响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对有可查性但目前未查,或者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的,提出暂缓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待查清问题后再作答复;对确有问题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碰硬。

据悉,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区纪委监委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审查过程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还追究责任人。此外,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要求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共回复廉政意见审查78件,3106人次,否定30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有效避免‘带病提拔’和‘带病评优’,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通讯员  罗瑜)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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