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12-02 10:3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收官之后,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段时间,笔者调研中发现了一些好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群众自主是基础。弘扬“人帮人、户帮户、民族帮民族”的互帮传统,在脱贫攻坚中发展为“县际互帮、东西部互助、城乡互联、干群互系、村组互包”的互助方式,凝聚起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发展的精气神。从思想、技能等方面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脱贫之后的路才能越走越宽。
巩固脱贫、防止返贫,队伍建设很关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干部是乡村人才的“蓄水池”。调研发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在落实“四不摘”要求基础上,更加重视保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单位、挂包干部的相对稳定,不一撤了之。巩固脱贫成果,要继续加强帮扶力量,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度不减。同时,建立县乡村组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干部培训。既“请进来”又“走出去”,切实提高干部能力,为脱贫之后的发展打造一支“永不走”的队伍。
巩固脱贫、防止返贫,机制建设筑堤坝。一些地方通过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组干部+农户代表”组成的监测网络体系,对脱贫户的家庭收入状态、返贫潜在因素等实施网格化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情况,精准制定帮扶措施。
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各地制定和完善保障措施,财政资金是重要方面。比如,多方筹措资金,设立防返贫致贫救助基金,确保救助机制可持续运转。又如,在持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保险的同时,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引入相关商业保险,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一方面,鼓励群众购买以户为单位的综合保险,当发生重大变故时,可及时获得相应补偿;另一方面,鼓励群众购买农业保险,当发生自然灾害时,获得补偿、降低损失。当然,相应保险需要财政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提高群众积极性、参与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脱贫攻坚最重要的是防松懈、防滑坡,防止返贫同样如此。这就要求必须把工作继续做深、做实、做细,措施更精准、方法更精当、机制更健全,助力群众真脱贫、稳致富。相信,各地积极利用区位优势、制度优势,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就一定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 吕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