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20-11-27 15:48近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相继发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蜂蜜、酒类
5批次饮料不合格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文山玖香鲜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茉莉鲜花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文山玖香鲜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鲜花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云南百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烧烤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永平县阿庆嫂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生产的阿庆嫂酸菜(酱腌菜),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永平县阿庆嫂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禄丰县金山镇天天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滇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剁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2、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秀源山泉包装饮用水,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前灃山泉包装饮用水,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昆明彩云之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云小南手工红糖、雲小南手工甘蔗迷你红糖,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昆明彩云之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检验结论为合格。
3、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
云南六宝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六宝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森原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兽药残留问题
凤庆县福鑫超市老城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注: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2批次蜂蜜不合格
墨江酒江酒业新紫谷酒检出甜蜜素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墨江酒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紫谷酒(生产日期:2018/9/1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为0.00027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标称曲靖源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蜂蜜(生产日期:2020/9/1),嗜渗酵母计数检测值为5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CFU/g。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的含量应不超过200 CFU/g。在蜂蜜水分含量较高且温度适宜时嗜渗酵母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
曲靖市沾益区红联养蜂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枇杷花蜂蜜(生产日期:2019/8/10),诺氟沙星检测值为18.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国家明确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兽药诺氟沙星,即不得在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危害,相关研究表明,诺氟沙星药物可能会对人体的肌肉和骨骼系统产生不良反应,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骨骼形成有延缓作用,影响到发育。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云南网、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