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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9:51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全面推进彝良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效缓解经济下行压力, 彝良县强化“三个保障”力促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彝良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组,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县民营办设在彝良县经科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按照上级出台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和推进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相关政策,彝良县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彝良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意见》、《彝良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方案》、《彝良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通过以奖代补、资金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县级财政负担逐渐加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程序及时予以拔付(2014年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启动以来,累计拔付扶持资金87万元)。彝良县经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