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20-11-04 09:18进入秋冬季节
不少人会有用中药材进补的习惯
而部分温度仍然较高的地区
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
对此
云南两部门发布重要提示
快来看看
云南省食安办:
秋冬进补要科学 草乌附子禁食用
进入秋冬季,云南一些地方长期以来都有食用(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惯,导致(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屡有发生,酿成悲剧。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再次提醒:(黄)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严禁作为食品、药膳食用。
(黄)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黄草乌或乌头的母根,附子是其子根的加工品,都属大毒药材,含有滇乌碱、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中毒过重或抢救不及时,会导致呼吸衰竭或严重的心律失常,死亡率极高。
由于毒性极强,国务院制定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一般要在炮制后方可作为药物使用,且孕妇禁用,也不宜与半夏、瓜蒌、瓜蒌子、瓜蒌皮、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同用。同时,购买和使用都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
《中国药典》和《云南省中药材饮片标准》规定,炮制后的(黄)草乌每日用量限于3~9克、附子3~15克,而且必须先煎久煎,使毒性极强的双酯型生物碱转化而降低毒性。但是,目前家庭或邀约亲友共同煮食(黄)草乌、附子时,一是直接用毒性极强、未经炮制的鲜药材,二是用量远远超过药品标准规定用量,三是煮食过程均不能使毒性成分完全转化,因此发生中毒的风险极高。
食用(黄)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
1.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绝不要煮食(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2.自觉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并禁止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别人擅自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并及时向当地基层政府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
3.误食掺入了(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食品,如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应当马上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并立即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自行处理或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
食用(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是用生命作代价的危险行为
千万不能用生命健康去冒险
云南省疾控中心:
农村宴席当心细菌性食源性疾病
日前,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提醒,虽已进入秋冬季节,但部分地区气温仍然较高,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导致微生物污染,特别是农村地区要多注意。
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知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采购食品原料把关不严,加工储存条件较差,餐具及用具不能做到彻底清洗消毒,生熟不分容易交叉污染,导致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存在许多卫生隐患,增加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据了解,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全年都会发生,但常发生在5月至10月,引起食源性疾病的细菌有许多种,在云南省农村宴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中很大一部分是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由于农村宴席的参加人数众多,导致发病人数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针对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预防
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
一定要采购新鲜安全的食材,要备有低温储存设备,需低温保存的食材,如肉类、鱼等要低温保存并做到生熟分开;
加工好的食物要封盖低温保存,不能直接暴露在环境中。食品加工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工具用后要及时清洗;
同时,场所要有防蝇防蟑防鼠措施,防止食物受环境及虫媒污染。
进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做好剩余食物留存以备检测。食源性疾病切记病从口入,只有严格施行预防控制措施,严把食品安全关,才能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
来源:云南网(记者 云仲肖),部分内容来源于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