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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6 16:44本网讯 (通讯员 谭代明 罗碧雄) 近日,彝良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发改、财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严格按《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9))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GB/T15659—2014)要求,对彝良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行了自验,各项指标已达验收条件。
“十二五”期间,彝良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治水与办电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统筹,在中央、省、市各级水利、发改、电力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申报“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大力发展电力产业,加快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成电源工程联合电站的建设,装机0.08万kw,全县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到9.296万kw。5年来,全县累计完成电力建设投资5.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