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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劳动增收!云南省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这么用

 2020-10-09 17:29  来源:云南扶贫热线

为发挥定点扶贫单位优势,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劳动增收,稳定脱贫,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供需对接问题,日前,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上线运用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的运用、操作方式、技术保障等作了详细介绍。供应村操作手册、采购单位操作手册、省级和驻滇定点消费采购单位联系人、各州(市)专班联系人及贫困村联系人相关附件在文末下载。

通知全文如下



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线运用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的通知

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和驻滇定点扶贫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费扶贫的决策部署,转变帮扶方式,发挥定点扶贫单位优势,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劳动增收,稳定脱贫,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供需对接问题。现就上线运用云南省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要求

促进贫困群众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市场精准对接,生产供给数量、品种、时间与定点扶贫单位或个人需求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单位消费市场作用,培育贫困村扶贫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持续增收。通过定点扶贫采购平台,实现贫困村产品生产、供给信息与定点扶贫单位需求信息直接对接。定点扶贫单位的食堂和帮扶责任人,直接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产品,精准做实消费扶贫,引导贫困群众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帮助贫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

二、平台运用

(一)使用对象

各级定点扶贫单位;8502个贫困村。

(二)供需对接

1.定点扶贫单位发布需求信息。定点扶贫单位负责人根据单位食堂、工会节日采购需求在平台“需求大厅”发布产品日、周、月、年需求订单,提出产品品类、数量、价格、采购时间等具体采购需求。

2.贫困村发布供应信息。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牵头,驻村工作队、贫困村代运营员(享受公益岗位的贫困户、致富带头人等)逐户盘点贫困户、边缘户的产品及生产能力,帮助贫困户、边缘户制定生产计划,确定生产品种,由村代运营员准确在平台“供应大厅”发布本村年度、月、周、日产品供应信息,主要包括名称、品类、单价、数量、供应时间、物流方式等内容。

3.供需对接。定点扶贫单位具体负责人根据单位食堂、工会需求,在平台“供应大厅”优先选取所帮扶贫困村发布的产品信息,并确认采购具体事项。贫困村代运营员收到需求信息后确认订单。所帮扶贫困村订单不能满足定点单位需求,可在其它贫困村选取产品确定采购。

4.订单付款。定点扶贫单位具体负责人根据已确认订单的金额将款项拨付至村级消费扶贫账户,贫困村收到货款后由第一书记和村级代运营员在平台确认。

5.组织发货。收到货款后,村级代运营员负责组织好本村贫困户、边缘户产品收购并具体登记交易产品的贫困户、边缘户的相关信息,做好分拣、包装并发货,根据税务免税相关规定和要求,向定点扶贫单位开具免税发票。

6.完成订单。定点扶贫单位负责人和贫困村代运营员在平台对订单进行评价,填写产品意见和建议,订单完成。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级扶贫办要充分认识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重心放在支持贫困村产品销售、确保贫困户受益、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上来,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到具体负责人,定期完成单位食堂、工会节日采购计划,尽可能扩大线上采购需求。村两委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牵头,利用现有空置房,建立好村级供应点,选择合适的代运营员,千方百计组织好贫困群众生产优质农产品,保证按定单供货。

(二)保证质量。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依据市场情况为供需方提供各地农产品销售参考价格,产品不得高于消费单位所在地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县级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农业农村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发布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和质量把控;乡(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贫困村提高产品安全质量生产水平。贫困村(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员、村级代运营员)全程负责产品生产监督、组织产品供应,保障产品安全,收购合同确定的农产品价格应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保贫困群众得利。

(三)定期通报、纳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研究出台支持定点扶贫单位采购贫困农副产品的财税优惠、物流补贴政策,破解制约贫困村产品生产流通的瓶颈问题。运用平台购买贫困村农副产品工作纳入省级和驻滇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内容,于每月底前定期通报各单位运用定点扶贫消费采购平台购买贫困村农副产品情况。

(四)技术保障。平台为各地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热线电话,加强对采购单位和贫困村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时回应解决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确保平台运营顺畅有序。(平台客服联系人:庞瑞娜 18206756196 平台操作使用 联系人:官汇涛 13708845400)

请各省级、驻滇定点扶贫单位、各州(市)、贫困村(以州为单位)将此项工作联系人于10月20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崇斌 陈现超 杨林华 传真及电话 65140693)。

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点击此处下载供应村操作手册、采购单位操作手册、省级和驻滇定点消费采购单位联系人、各州(市)专班联系人及贫困村联系人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扶贫热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明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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