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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20:24本网讯 通讯员 彭洪 彝良对2012年以来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区别上缴,确保用好用实闲置、沉淀财政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彝良此次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范围为各乡镇、各单位所有账户及所有资金情况,重点清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及县级财政安排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对清理后财政存量资金的上缴,彝良作了区别对待。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存量资金还未上缴县级财政的,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对2013年、2014年项目存量资金,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实施或不再实施的全额上缴项目资金;若项目已实施完毕的,上缴项目结余资金;若项目正在实施的,上缴项目资金总额的20%。对2013年、2014年县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和其它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县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