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9-23 15:10有一种现象就是怪,不吃“敬酒”吃“罚酒”。何以如此呢?究其原因,就是人的心态在作怪。
比如,交通法规明文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一些人偏不吃这杯“敬酒”,硬要违反规定受处罚,甚至车毁人亡;在特殊路段,明明路牌提示了车辆行驶的限制速度,一些人偏不买账,硬要急火火超速奔跑,以致肇事造成车毁人亡。比如,斗大的字昭示“此处严禁倒垃圾,违者罚款”,一些人偏不信这一套,硬要将一些废物弃之于此,受处罚才甘心。比如,公园草坪“小草有生命,请别践踏我”,一些人偏不理睬,硬要置身其中,或仰躺或打闹,被人制止或罚款才不情愿地退出。比如,办事厅里“请别随地吐痰”,一些人偏视而不见,张口乱吐,遭到“训斥”还不服气,以致被保安强行推出大门。比如,公厕里“前进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有的人偏不照办,以致遭到别人“数落”……
不吃“敬酒”吃“罚酒”的事还很多,如许多规定和制度,时常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一认真就“规范”和“落实”了。
有一个规律,叫做“习惯成自然”。人的心态也是这样,会跟着“习惯”走,在潜意识中追逐“自由自在”,做出“随心所欲”的事来。因而,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惯,仅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还得有“硬措施”,“双管齐下”才可能纠正。在“习惯”支配下,人都有侥幸心里,就像一帮人桌上喝酒,劝是很难劝喝下去的,大家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只好“划拳”喝酒,不喝“敬酒”的输家却“愿赌服输”地喝下一杯杯“罚酒”。一名烤烟贩子说,他也知道国家有烟草专卖法,但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总觉得事情没那么凑巧,“抓不着是自己的,抓着了自认倒霉”,结果真倒霉了。我曾坐一位朋友的车去某县城,这位把车开得很欢快的朋友突然减速,问他出什么事了,他说没有,只是前方路段有交警的“电子眼”。我感到好笑,没“电子眼”就可以放纵自己吗?不怕真出事吗?他很有把握地说:“赶晚饭时间嘛,放心,我心中有数!”
一些人就是只认“罚”不认“敬”,小事上经常“犯规”,以至于发展到大事上“犯罪”。 我一直主张人性化管理,但得因人而异,对“说服教育”能觉醒的人来说,很人性,也很温暖;对“屡教不改”的人来说,该让他吃“罚酒”的时候绝不能含糊,久而久之,这类人的行为才会习惯地“规范化”。我还记得自己到庐山游玩时,管理员对一名抽烟的游客说的话:“罚款单已经打过五折了,少了50元就教育不了人……”山南海北到庐山游玩的游客素质可谓参差不齐,对抽烟者,庐山的管理就是一条:抽一支烟罚款100元。在庐山游玩期间,我只发现这一例,这条“刚性规定”管住了游庐山的所有烟民。
做文明人就要办文明事,这是新时代对每个人的要求,但愿在今后的日子里,人人都符合时代潮流,吃“敬酒”不吃“罚酒”,遵守社会公德。
作者 李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