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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丨“大数据杀熟”应全面禁止

 2020-09-22 15:5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大数据技术本来应该是服务消费者更好的工具,一些商家却将其变成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武器。“大数据杀熟”进行虚假标价,让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商品,违背了定价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原则;不仅如此,其还存在过度获取、搜集用户隐私信息的问题。“大数据杀熟”被一些平台、商家屡试不爽,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这也让“大数据杀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成了一些平台的潜规则,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规定》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行为,有助于遏制在线旅游市场的“大数据杀熟”乱象。而《规定》于今年国庆节正式施行,剑指国庆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也给准备国庆中秋双节出游的广大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这对提振旅游消费,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但如今,“大数据杀熟”行为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线上市场,类似禁令还需全面推广覆盖。不管哪个行业,对这类行为都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弥补监管空白,实现全行业覆盖、全面覆盖、全网覆盖,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线上线下消费环境。

(通讯员 戴先任)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实习 杨慧文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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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大数据 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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