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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6 19:34本网讯 通讯员 张玮 柳溪乡一村民在河里撒网捕鱼时捞起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装有两公斤海洛因……近日,彝良县公安局通报了这件事。
9月2日下午2时许,家住彝良县柳溪乡的村民李先生带着渔网,到白水江牛街镇南厂办事处回水湾河段捕鱼。一网撒下去,发觉渔网不断往下沉,“可能捕到大鱼了!”李先生满心欢喜地开始收网,没想到渔网里没有一条鱼,却有一个白色塑料袋。
打开塑料袋一看,袋子里装有6块用胶布包好的浅黄色块状物,“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呀?好像在哪里见过……”李先生越看越不对劲,终于想起来:“哦!前段时间,柳溪派出所民警到村里开展禁毒宣传时,宣传单上好像就有这种类似的东西。”
“没想到网鱼网到了毒品,还是交给警察处理吧!”匆匆收起渔网后,李先生带着塑料袋,跟家人一起来到柳溪派出所。经现场鉴定和专业检测,民警最终确定这袋东西就是海洛因,经称量毛重为2266克。
柳溪派出所依法对这6包毒品予以扣押,并对李先生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和赞扬,“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个人不能私藏毒品,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如果私藏毒品数量较大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民警提示,群众如果发现或捡到毒品时,应及时报告或上交公安机关,切不可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