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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创新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走出独具特色边疆普法路

 2020-08-21 09:37  来源:云南法治网

“三台老乡听我讲,东张西望望哪样,给是闲得心发慌,当前形势很紧张,病毒传得太疯狂,走亲访友放一放,安心在家陪爹娘,看见野味莫嘴馋……”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这段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普文学唱的彝调短视频在网络广为流传,点击率达到10万以上。

这是楚雄州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少数民族普法的一个生动样本。

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创作成彝族群众喜欢听、喜欢看的小视频,用老百姓爱听的彝调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唱给老乡们听,这样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云南各地普遍可见。

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相融合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全省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16个跨境民族、15个特有民族、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全省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约159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我省还是一个多宗教的省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全省均有分布,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000余处。

如何在这样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开展好普法工作,是考验各级各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七五’普法以来,云南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创新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金岭说。

近年来,在德宏州瑞丽市姐相乡上演的傣戏《懒汉的春天》《远离毒品》《选村长》《十万元人民币》《鲤鱼“跃”农门》大受傣族群众欢迎。

这些傣戏均出自瑞丽市姐相乡的一支民间傣剧团——等丰喊傣戏团。

据瑞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等丰喊傣戏团是瑞丽市唯一的一支民间傣戏团,村民自发演傣戏已有105年的历史。

近年来,傣戏团根据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反腐倡廉相关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编排出了以上5部傣戏,在瑞丽市各傣族乡镇、小组巡回演出。

今年5月份,瑞丽市司法局与等丰喊小组傣戏团达成初步口头协议,要求他们以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反走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纠纷等内容编排几部傣戏,目前,正在编排中。

目前,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都在以少数民族民间艺人为基础,不断挖掘和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在花灯、彝剧等少数民族传统文艺节目中注入法治内涵,用吹、拉、弹、唱、跳、说等各种表现形式,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启发。

据统计,全省活跃着5000余支这样的少数民族文艺宣传队伍。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文化底蕴浓厚,有很多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运用民族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实现了普法 ‘接地气、有实招、效果好’。”云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迤权说。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这一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云南司法行政部门逐步总结摸索出一套适合民族地区法治宣传的工作方法:“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

从一开始的“双语”普法,到“六五”普法期间探索形成的“五用工作法”,“七五”普法期间已在全省16个州市广泛铺开。

如今,全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了显著提升。

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

7月2日,楚雄州永仁县普法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组成的少数民族“双语”普法及法律进宗教场所巡回宣讲团,来到永兴乡拉姑村委会,开展“双语”普法巡回宣讲。

普法宣传员用傣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扫黑除恶的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黑社会组织具备的四个特征等内容,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县司法局还结合当前出现的网络谣言、校园贷、民间贷、农民工打工注意事项、农村调解工作等法律知识作了相关讲解。

“用傣语和汉语给我们讲解,我们能更好地理解,我们也更能听得懂,希望以后这种机会更多一点。”永兴拉姑村委会党员李云生说。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我们针对各少数民族的不同语言,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扶贫政策翻译、编印成民族文字送到村寨里进行宣传,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齐金岭说,让少数民族群众通过自己的语言文字了解法律法规和重要读本,拉近距离,提升实效。

与此同时,我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在各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培养精通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法律明白人”,利用重要节点及一些少数民族节日,推进“双语”甚至是“三语”普法。

在少数民族重点乡镇,我省各地组建了以各乡镇少数民族干部、基层村两委少数民族干部为重点成员的普法小组,深入少数民族村寨,以“讲本土话、拉家常”的方式,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把党的声音和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心上。

在一些少数民族村寨,打造法治文化墙,将法融于景,传递和谐社会正能量……这些各具特色的普法形式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也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

“以前,寨子里的人对‘法治’的理解不深,部分人沉迷于喝酒、打麻将,邻里之间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吵打闹,经常有矛盾纠纷发生。现在,通过不间断普法,大家知法学法守法,日子越来越好,寨子里其乐融融。”德宏州芒市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芒晃村妇女小组长说。

民族宗教“普法大合唱”局面形成

迪庆州民族宗教系统政策法规部门与法律顾问深入乡镇、村(社区)、机关、寺观教堂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在全州掀起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热潮。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民宗部门利用傣历新年、开门节、关门节等节庆日,让僧侣普法队以本民族语言文字宣传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利用信众每周聚礼和礼拜时间深入清真寺、教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争做守法公民……

“七五”普法期间,我省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省民族宗教委推出“3456”普法模式,即通过3个普法载体,4个普法系统,运用5种普法方式,达成“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团体、进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的6个普法目标。

“‘3456’普法模式充分体现了普法工作的云南特色、民族特色、宗教特色,进一步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省民宗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建立民族宗教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全省民族宗教‘普法大合唱’的局面全面形成,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边疆普法路。”陈迤权说。

来源:云南法治网  记者 郑玉明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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